一、基本职能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人事工作、乡镇人大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 (7)承办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南溪街道内设机构7个:包括:1.办公室;2.党群办公室;3.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共事业办公室);4.社会(社区)治理办公室;5.城市管理办公室;6.经济发展办公室;7.财政所。南溪街道办事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包括: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2。社区党群服务中心;3.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4.应急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南溪区南溪街道东大街84号。
四、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31-7856016
六、负责人(法人):南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