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 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征地拆迁办公室、经发办(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办公室、信访综治办公室、财政所、裴石镇裴石便民服务中心、裴石镇留宾便民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何德华
四、办公时间:上午 9:00—17:00
五、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交通路159号
六、办公电话:0831-346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