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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镇

发表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信息来源:刘家镇 【字体:

一、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宣传党的理论、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安全生产、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

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7、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8、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和区级部门设在本镇机构力量。

9、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 规划、村(社区)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

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承担上级赋权事项。

8、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事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和国资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

(二)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李科

四、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8:00

五、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维民路1号

六、办公电话:0831-33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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