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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表日期:2021年02月07日 信息来源: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一、机关职能

(一)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性文件,拟定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自主择业和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费职费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与就业促进股。有下属三个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陵园、军休所)。

三、单位负责人:郑海英

四、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大道307号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0831-785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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