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重大环境问题。
(三)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
(四)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六)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
(十)组织、指导、协调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监督、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应急信访监测股、综合环境与环评股、水生态与大气环境股、自然农村生态与土壤固废股。有下属事业单位4个,包括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监测站、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负责人:冯登强
四、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五、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下正街106号
六、办公电话:0831-383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