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区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区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等全区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镇(街道)、区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8、组织制订镇(街道)、区级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区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镇(街道)统计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局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挂宜宾市南溪区统计执法队牌子)、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调查统计股(挂环境能源统计股牌子)、服务和文化产业统计股。下属二级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溪区普查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南溪区统计大数据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张莉
四、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五、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8号
六、办公电话:0831-383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