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指导案件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事)件,预防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等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涉危涉爆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消防工作。依法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查办各类森林案件、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打击防范工作,掌握最新动态并提出相应对策。处置全区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安保执勤等,组织、指导队伍建设,强化民警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单位内设机构37个,包括:1.指挥中心;2.警务保障室;3.政治处;4.法制大队;5.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6.刑事侦查大队;7治安管理大队;8禁毒缉毒大队;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0.国内安全保卫大队;11.警务督察大队;12.看守所(拘留所);13.交通管理大队;14.案管中心;15.特巡警大队;16.行政审批大队;17.出入境管理大队;18.森林警察大队;19.大观森林派出所;20.南溪派出所;21.仙源派出所;22.罗龙派出所;23.裴石派出所;24.刘家派出所;25.长兴派出所;26.大观派出所;27.黄沙派出所;28.仙临派出所;29.江南派出所;30.马家派出所;31.阳光派出所;32.金竹派出所;33.汪家派出所;34.新添派出所;35.林丰派出所;36.大坪派出所;37.留宾派出所。
南溪区公安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包括:交通管理大队。
三、单位负责人:凌 健
四、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五、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上正街107号
六、办公电话:0831-333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