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信息发布>基本信息公开>机构职能>政府工作部门

区交通运输局

发表日期:2021年09月01日 信息来源:区交运局 【字体: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监督全区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行政职责。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和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提案办理、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值班和接待、后勤等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扫黑除恶、打非治违)、信访维稳、信息发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扶贫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群团和双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二)财务股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税收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依法监督本部门及局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指导全区交通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三)安全应急股

负责指导公路水路和民航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牵头水、陆交通安全隐患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参与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参与长江干流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配合长江干流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规划建设管理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航空行业的统计(含固定资产投资)及预测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推进绿色交通,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及环保工作。

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组织参与公路、水运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仲裁工程质量事故争端;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进度、造价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指导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股和运输管理城市公共客运指导办公室

组织开展交通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协调交通行业的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组织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管理执法证件和执法装备负责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案件审查工作;参与制订综合运输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及客运行业发展政策、计划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区驾培市场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参与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指导城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及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工作;参与智能轨道快运系统服务规范制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出租汽车、网约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航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邮政等寄递物流业发展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重点物流项目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现代物流业的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物流行业招商引资。负责运输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发布。

(六)公路管理股

指导全区公路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养护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养护、路网运行、服务监督等工作;负责公路养护监督管理;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区公路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公路管理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担公路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周虎

四、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五、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13

六、办公电话:0831-332217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督查 南溪发布微博 南溪手机版 安全生产举报
./t20210901_1637371_show.json ./t20210901_1637371_wa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