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全区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工作、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全区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的登记、监管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八)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监管工作;
(九)负责作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财装备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十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政工股、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治区调研督导和法制宣传教育股、政策法规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南溪正信公证处、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刘 进
四、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五、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12号
六、办公电话:0831-332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