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宜宾市南溪区乡村振兴局(简称区乡村振兴局)是南溪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加挂区乡村振兴局牌子,由南溪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中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区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推进全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工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三)负责拟订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四)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溪区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主要有农办秘书股、成果巩固股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三、基本信息
主要负责人:顾吉彬
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政通路11号
办公时间:9:00-18:00
邮 编:644100
联系电话:0831-332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