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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解读《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南溪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告》
解读机构: 宜宾市南溪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5-28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形式: 文字
信息来源: 宜宾市南溪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题词: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5年南溪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起草背景

按照省道安委《深化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川道安委〔202015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319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普通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切实加强货运源头安全监管。

二、 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确保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严格执行货运源头管理“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防控、责任倒查”的工作机制,由道安办牵头,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含中央、省、市属企业、单位)进行彻底的摸排、调查,并将统计名单于2025530日前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生产(装载)详细地址、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姓名、电话、主要装载的货物种类、日均装载量(吨)、安装静态计量设备及视频监控设施及企业监管部门等。

2)统一制定《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标牌,安设于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厂房大门显眼处;计重室门楣装裱《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标识;计重室外张贴公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计重室内上墙公示相关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工作人员责任和计重设备检定证书。

(二)落实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行业监管安全主体责任

1)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开展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监督制度,督促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责任及管理制度,签订《禁止超限超载安全责任书》,并对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的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进一步督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安装静态计量设备及监控设施;严格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合格、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严格落实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对出厂(场、站)车辆逐台称重,登记;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

3)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单位职责,强化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健全装载管理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装载、计重、出厂(站、场)工作责任;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和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实施;货物装载运输落实货运运单制管理等工作。

4)积极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计重设备并联网运行。

四、 适用范围

本次通告包括南溪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南溪街道、仙源街道、大观镇、刘家镇、仙临镇、长兴镇、裴石镇、黄沙镇、汪家镇72街道及南溪经开区。公示对象包括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

五、 通告时间

本通告时间2025612026531

六、 重要影响

健全机制,协同治理。坚持系统思维,构建更为严密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和更加系统的现代交通治理体系。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格局。

七、 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南溪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股室:办公室

    解读人及座机电话:郑跃强0831-3392702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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