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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科技局

发表日期:2025年06月11日 信息来源:区经信科技局 【字体: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工业经济办公室
科技发展办公室
产业发展办公室
要素保障办公室
安全环保办公室
0831行—3322315行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机关简介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协调办公室 0831-3322315
规划信息 发展规划计划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产业发展办公室 0831-3322315
统计信息 经济运行情况公开 法律
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协调办公室 0831行—3322315行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术改造)——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发改环资规〔2023380号);条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以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但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编制节能专章,对项目能源利用、节能措施和能效水平等进行分析,并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节能审查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程序:需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节能报告并提交节能审查机关。节能报告内容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节能审查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内容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节能审查机关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即为受理。节能审查机关受理节能报告后,应委托具备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接受委托的评审机构应在节能审查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审意见。委托评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节能审查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委托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或明确节能审查不予通过。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主管部门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
2.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发改环资规〔2023380号)第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省市县三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节能审查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列明节能审查的申报材料、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为建设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和透明度。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政府网站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安全环保办公室 0831-3322315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要素保障办公室 0831-3322315
法定公开事项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协调办公室 0831-3322315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协调办公室 0831-3322315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政府网站 每年131日公开 综合协调办公室 0831-3322315
其他公开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行政法规
其他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安全环保办公室 0831-3322315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政府网站 每年41日之前 综合协调办公室 0831-3322315
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回复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协调办公室 0831-3322315
政策解读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意见、规定、办法等分析解读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协调办公室 0831-3322315
其他事项







20256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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