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大学城B区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鼓励先进、开拓创新、彰显我区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培育争当“南溪工匠”的干事热情,为产业转型注入人才动能,将榜样力量转化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磅礴合力,区政府决定在202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开展评先树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1.家园守护类:主要从医疗、安全应急、政法、城建、绿化、综合风貌整治等行业中推荐。
2.文明传承类:主要从事宣教文旅体;对我区文化传承、文艺传播、城市形象宣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中推荐。
3.民生暖心类:主要从为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新就业形态工作者;镇(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基层治理工作者等;坚持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中推荐。
4.乡村振兴类:主要从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畜牧、农村电商、农村种植大户、助推乡村振兴的行业中推荐。
5.科创攻坚类:主要从全区企业顶尖技术工人、创新性工作者等;提出创新发明、推动成果转化的人员中推荐。
6.行业领跑类:主要从经营良好、对地方经济贡献大的企业负责人、自主创业者中推荐。
(二)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
该人选为在南溪区工作三年以上的各行各业职工、技术人员、在所从事的岗位或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的、较好公信力或具有突出的领军作用;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技术上的困难;乐于传教带动技能技艺传承;教授帮助更多职工(徒弟)成为技能型骨干、行业技术能手。入库50名以上,其中40岁以下人选2名以上,根据推荐情况确定最终人数,可与上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重合。
二、人数和范围
计划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0名,根据推荐人选的实际情况,可酌情增减人数。储备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50名以上。
(一)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符合条件的南溪区各级工会会员;近五年来,长居南溪且为南溪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工作者和各阶层、各所有制领域的劳动者。曾获得省、市、县(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评选范围:长期(三年以上)在南溪区工作的各行各业职工,侧重于南溪区重点支柱产业的职工,具有突出的领军作用,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技术上的困难,乐于传教带动身边职工,传承技能技艺,教授帮助更多职工(徒弟)成为技能型骨干、行业技术能手。曾获得省、市、县(区)工匠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以上评选不分体制内外,均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民企、社会人士等。
三、推荐条件
推荐评选的人选必须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恪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廉洁奉公、勤奋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并取得优异成绩,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的。
(二)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改革创新,科学管理,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的。
(三)钻研科学技术,精通业务,积极参加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活动,在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
(四)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
(六)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
(七)对南溪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
(八)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的。
(九)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推荐:
1.对个人,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罚影响期内的不予推荐;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不予推荐。
2.对企业负责人、企业法人、企业实控人,生态环境部门查出能耗超标且未完成整改、查处环保罚款数额较大、未落实完成环保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予推荐;应急管理部门查出近三年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不予推荐;税务部门查出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或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予推荐;市场监管部门查出存在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正当竞争、涉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不予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出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推荐;未依法建立工会,未签订集体合同,未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不予推荐。
3.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四、评选原则
坚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注重选树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典型;坚持面向基层一线,注重选树长期工作在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刻苦钻研、恪守匠心、勇攀高峰的先进模范;坚持面向社会各个阶层,综合平衡选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推荐民主程序和审批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五、评选步骤
(一)摸排推荐。各级工会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在所属范围内,参考评选类别择优向区总工会进行推荐。推荐人选必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推荐,对推荐人员在政治及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农民身份的推荐人选经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村(居)民讨论、推荐,镇(街道)签署意见。大学城B区各学校的推荐人选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推荐,转发本通知至各学校,收集相关资料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4月13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
(二)资格审核。区总工会收悉各单位推荐人选名单后进行初步审核,牵头召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经信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南溪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成立评审组,共同讨论形成初步名单,按程序审定后公示。
(三)评定表彰。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人选名单,拟定于2026年4月底召开表彰会。
六、评选要求
(一)所有推荐对象均须提供事迹真实、特点突出、成绩量化、评价客观的1000字以内书面材料,获得表扬、表彰、技术等级(职称)、有关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需附有效证明。
(二)所有推荐对象均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推荐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须填写《南溪区第三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登记表》(附件1)一式4份;推荐的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须填写《南溪区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登记表》(附件2)一式4份,纸质版报送至宜宾市南溪区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联系人:杨浪奇,联系电话:15328849996;联系人:吴巧书,联系电话:19950704392)
(四)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单位须填写《2026年南溪区第三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的推荐单位须填写《南溪区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邮箱:771371007@qq.com。
七、时间安排
(一)推荐上报阶段。各单位于2026年4月13日前按程序拟定初步候选人进行上报。
(二)审定公示阶段。区总工会收集汇总并按程序报送审定正式候选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表彰奖励办法
经审定公示后的正式人选由区委、区政府授予“宜宾市南溪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奖牌、“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附件: 1.南溪区第三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2.南溪区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登记表
3.2026年南溪区第三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4.南溪区南溪工匠人才储备库人选候选人汇总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