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南溪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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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8702672/2025-03121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 文 号: | 南府通〔2025〕2号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告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货车源头监管力度,切实保障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安全,根据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经排查梳理,决定将我区13家企业列为2025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站、场)关,确保出厂(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同时,各道路交通安全职能部门、镇(街道)要加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的监管,督促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装完善货物装载计重设备,监控设施等,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厂(站、场),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最大程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监督电话:区道安办0831—3392702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