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4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843号)有关规定,发布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和范围。本次征收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茶花社区村10组;仙源街道滨江社区村1、2、3组,金鸡社区村1、2、3、9组;裴石镇中坝社区村村集体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适用本公告。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四)征收时间和组织实施安排。
(五)有异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途径。。
三、公告时间
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
四、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解读股室:宜宾市南溪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解读人及座机电话:陈鑫 0831-339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