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5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年第1号)

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因有关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开展预征地工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发布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公告时间与公告途径

本公告于2026225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南溪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327日止

(二)公告听证要求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认为《方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罗龙街道办事处南溪区罗龙街道中心路18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府将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10

(三)告知补偿登记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罗龙街道办事处南溪区罗龙街道中心路18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四)公告截止后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本《方案》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本《方案》即成为正式《方案》。公告时间截止后,由罗龙街道办事处南溪区罗龙街道中心路18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征收土地范围所有权人减少予以公告

在申请土地征收前,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如涉及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减少,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

三、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解读股室:宜宾市南溪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解读人及座机电话:陈鑫  0831-339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