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年第1号)。
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因有关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开展预征地工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发布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公告时间与公告途径
本公告于2026年2月25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南溪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止
(二)公告听证要求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认为《方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罗龙街道办事处(南溪区罗龙街道中心路18号)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府将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10日。
(三)告知补偿登记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罗龙街道办事处(南溪区罗龙街道中心路18号)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四)公告截止后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本《方案》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本《方案》即成为正式《方案》。公告时间截止后,由罗龙街道办事处(南溪区罗龙街道中心路18号)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征收土地范围所有权人减少予以公告
在申请土地征收前,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如涉及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减少,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
三、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解读股室:宜宾市南溪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解读人及座机电话:陈鑫 0831-339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