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第2号)。
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因有关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开展预征地工作,发布预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征收范围
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中心村第二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征地面积以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途为2026年7批次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开展现状调查。
(四)其他事项
①本公告发布后,相关部门依法暂停(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结束前)受理、审批征收范围内有关手续。
②对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和土地流转的,将不予补偿。
③告知公告张贴途径和时限。
三、适用范围
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中心村第二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适用本公告。
四、公告时间
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止。
五、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解读股室:宜宾市南溪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解读人及座机电话:陈鑫 0831-339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