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6月30日,宜宾南溪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问题和建议认真整改落实,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3357.42万元”的问题
我局已于2022年1月24日缴入国库。
二、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9.7万元”的问题
我局已督促南溪区仙源街道办事处于审计期间缴入国库。
三、关于“以拨作支23375.9万元”的问题
今后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杜绝以拨代支、违规拨入财政专户等行为发生。
四、关于“无预算安排支出69.45万元”的问题
我局已于审计期间全部收回。
五、关于“违规组织验收”的问题
我局已督促相关单位于审计期间全部拆除。
六、关于“债券资金闲置1214.68万元”的问题
我局已督促相关项目涉及单位及时按规定使用,已于审计期间将闲置的债券资金全部使用。
七、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3.35万元”的问题
我局已按规定收回大观镇和黄沙镇的存量资金3.35万元。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八、关于“财政直达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我局已于审计期间下达预算指标。今后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及时分配下达专项资金,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九、关于“未按规定拨付资金3194万元”的问题
今后我局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支付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 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办〔2021〕7 号)文件精神,督促单位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十、关于“未及时支付4.61万元”的问题
我局已督促黄沙镇政府于审计期间全部支付。
十一、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存在的问题
(一) 未按规定拨付1866.18万元。
我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在审计整改期间完成813.33万元产值,同时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剩余1052.83万元退回区财政局乡村振兴资金专户。区乡村振兴局已将退回款项继续分配到其他衔接推进项目中。
(二)多支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费3.36万元。
我局已督促王涛于审计期间已将超支劳务费退回村集体公司账户。
(三)项目推进缓慢
我局已督促相关单位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区级验收,并完成报账。
(四)未及时报账。
已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报账。
特此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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