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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6-04 17:51:57
来源: 财政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区域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区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政府和企业的分配政策,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研究、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国债转贷资金。

(三)承担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预算;协助确定全区地方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包括政府非税收入)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联系、协调与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负责全区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参与拟订年度税收计划;进行税政检查;办理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

(五)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拟订和执行区级政府采购制度;拟订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制定需要全区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负责财政预算内全区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和财政预算内有关国际收支管理;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六)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拟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业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七)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区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区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政府投融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预(结)算,负责政府投融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评审工作;监管地方金融机构财务;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订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九)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好“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二)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

(十三)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南溪区财政局内设机构10个:1.办公室(挂监察室牌子)、2.综合股、3.财税法规监督股(挂会计管理股和行政审批股牌子)、4.预算股(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协调办公室牌子)、5.国库股(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6.行政政法股、7.教科文股、8.经济建设股、9.农业股(挂南溪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10.社会保障股。

下属二级单位3个,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财务均未独立核算,由财政局机关统一核算。

2019年在职职工52人,其中:公务员18人,参公人员11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2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08,162.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8,734.4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843.40元、卫生健康支出238,478.50元、农林水支出5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31,106.00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7,208,162.39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2019年收入预算7,208,162.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08,162.39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2019年支出预算7,208,162.39元,其中:基本支出5,043,162.39元,占支出预算的69.96%;项目支出2,165,0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30.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08,162.39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08,162.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8,734.4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843.40元、卫生健康支出238,478.50元、农林水支出5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31,106.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08,162.3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8,16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843.40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238,478.50元,占3%;农林水支出50,000.00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431,106.00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7,208,162.39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719,843.4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以及离休人员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38,478.5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50,000.00元,用于局机关开支农综事业费。

5.住房保障支出431,106.00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43,162.39元,其中:

人员经费4,628,241.2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4,921.1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8,9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78,99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8,990.0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省、市、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4,921.11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