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负责全区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事业依法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集中保存、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和向社会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根据省、市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主管全区的档案事业,并对全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推动档案事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发展。
(四)组织开展全区档案业务培训、档案干部的继续教育、档案宣传和档案学术研讨交流活动等工作,搞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五)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保管全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进馆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六)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搞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
(七)组织开展档案工作区内外交流活动。
(八)承担出卖、转让、赠送非国有档案许可及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
(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全区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加强依法治档工作,做优档案基础业务,拓宽档案服务领域,扎实推进全区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组副书记1名;党内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股级职数4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本年收入合计14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93万元,占100%。
2017年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本年支出合计16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5万元,占68.47%;项目支出53.3万元,占31.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4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53万元,下降13.59%。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35万元,增长5.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5万元,占8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6万元,占8.26%;医疗卫生支出5.12万元,占3.01%;住房保障支出9.33万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605)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档案馆(2012604)支出决算为41.04万元,完成预算84%,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来得及支付给项目业主。
其他档案事务支出(2012699)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运行(2012601)支出决算为87.35万元,完成预算94.86%。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第十三个月工资未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决算为1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03)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决算为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89人次,共计支出0.2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05万元,增长/下降1.8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2万元,比2016年增加0.12万元,增长0.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馆藏档案数字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没有保留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我局主要反映在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我局主要指指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我局主要指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我局主要指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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