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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报告(1-9月)
发布时间:2023-12-25 17:52:02
来源: 区发展改革局

一、单位总体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人员情况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拟订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预测预警;负责经济副中心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组织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负责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地区经济协作、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提出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的建议,负责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法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发展建设规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核政法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社会事业设施、党政机关基础设施、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负责审核、转报管理范围内的使用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和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监督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协助省、市发改委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组织拟订全区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意见、方案、规章和标准等;联系、协调、指导区级有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全区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建立和完善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全区联合征信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制定权限内水、电、气等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预测、报告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负责全区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工作。

负责全区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粮食供需平衡、保障粮食安全的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研究提出全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对全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资金的使用;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技术规范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承担全区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和项目筛选上报工作;负责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五大扶贫工程建设和扶贫资金项目的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以工代赈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实施移民安置总体规划;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执行移民安置规划、长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移民资金、物资的计划安排、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

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现有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29人,新工勤人员1人,事业工人1人,临聘人员1人。

(二)单位预算安排、下达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撰写日,单位预算数合计91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020.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8126.71万元。

(三)单位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撰写日,项目预算收入总计8226.71万元。本级部门预算项目11个,合计8114.87万元;中央省资金补助项目3个,合计111.84万元。其中:2022年南溪区区级各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50万元;2022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咨询评审费8.87万元;2022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酿酒专用粮物流产业园)100万元;2023年区委、区政府领导对上争取工作经费20万元;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6900万元;纪检派驻组工作经费5万元;机关文化打造经费5万元;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0.84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充电桩建设)11万元;文体中心PPP运营款700万元;幸福宜宾十大工程工作经费10万元;渝昆高铁南溪站站房建设资金400万元;铁建办工作经费10万元;远东智能产业园能耗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经费6万元。

截至报告撰写日,项目预算支出总计7869.1万元。本级部门预算项目11个,合计7757.37万元;中央省市资金补助项目3个,合计111.73万元。其中:2022年南溪区区级各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50万元;2022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咨询评审费8.79万元;2022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酿酒专用粮物流产业园)100万元;2023年区委、区政府领导对上争取工作经费9.84万元;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6900万元;纪检派驻组工作经费2.29万元;机关文化打造经费5万元;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0.73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充电桩建设)11万元;文体中心PPP运营款355.46万元;幸福宜宾十大工程工作经费10万元;渝昆高铁南溪站站房建设资金400万元;铁建办工作经费9.99万元;远东智能产业园能耗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经费6万元。

二、 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安排和采取方式

按照工作安排,明确职责分工,由财务室牵头,各股室配合,价格管理工作由价格管理股具体实施。

(二)工作开展的步骤方法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一是筹建项目实施队伍;二是组织项目实施人员熟悉项目需求;三是组织项目人员进行查前培训。

第二阶段为项目实施阶段。一是做好和相关人员的沟通对接工作;二是深入了解机构设置、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开展符合性评价;三是扎实开展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效益目标编制和运行及完成情况等实质性评价。

第三阶段为总结报告阶段。一是对监控情况和评价资料进行归类分析和汇总;二是撰写绩效动态监控报告;三是按时提交财政绩效动态监控报告并移交相关资料。

(三)监控情况概述

本级部门预算项目11个,总计8114.8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项目3个,合计715万元;年中追加预算项目8个,合计7399.87万元。中央省市补助资金项目3个,合计111.84万元。各项业务工作均按既定目标顺利推进,预计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动态监控结果

(一)2022年南溪区区级各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

年中追加预算50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50万元,已支付使用50万元。到市上对接争取资金次数60次,到省上对接争取资金次数40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上争取工作成本50万元,服务对象满意度≥90%。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二)2022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咨询评审工作经费

年中追加预算8.87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8.87万元,已支付使用8.79万元。出具咨询评审意见书1份,项目合法,方案完整,项目设计合理和科学,工程预算合理,为项目决策、管理提供参考,方案使用者满意度≥90%。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三)2022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酿酒专用粮物流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

年中追加预算100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100万元,已支付使用100万元。市重点关注项目1个,产业园数量1个,项目前期经费,促进南溪酿酒产业发展,产业经营者满意度≥90%,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四)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

年初预算6900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6900万元,已支付使用6900万元。完成全线82.4公里,5个车站建设,促进沿线城际客运出行,增加客运收入,完善成渝铁路网,促进周边旅游资源有序开发。保障川南城际铁路项目有序开展;为公路转运运输费用节省的效益;诱发客运量的间接效益;加快宜宾城市建设和集聚效应,项目使用者满意度≥90%,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五)纪检派驻组工作经费

年初预算5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2.29万元,已支付使用2.29万元。立案办结率100%,信访举报办结率100%,检查人员行为规范投诉,检查人员行为规范投诉0次,服务对象满意度≥90%,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深入改进作风,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党群干部及社会各方面关系和谐。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六)2023年区委、区政府领导对上争取工作经费

年中追加预算20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20万元,已支付使用9.84万元。市级部门对接工作135次,省级部门对接工作40次,对上争取工作费用20万元,推进全区建设发展,开展工作人员满意度≥90%。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七)机关文化打造经费

年中追加预算5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5万元,已支付使用5万元。树立价值标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等机关特色。在机关文化打造方面,进行文化氛围营造。 展板数量3个,宣传手册1000册,文化宣传受用者满意度≥90%。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八)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

年中追加预算0.84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0.84万元,已支付使用0.73万元。农本调查户9户,完成每年农产品-设施黄瓜的成本调查工作,调查结果使用者满意度≥90%。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九)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充电桩建设)

年中追加预算11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11万元,已支付使用11万元。根据川财建〔2022〕342号、宜财投〔2022〕162号南追10号文件要求,下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1万(充电桩建设)。 新建充电桩28台,总功率1680千瓦,60KW直流双枪充电桩27台,60KW直流单枪充电桩1台,完善区内充电设备,使用者满意度≥90%。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十)文体中心PPP运营款

年中追加预算700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355.46万元,已支付使用355.46万元。大宗维修维护2万元/次,公用经费包干费用60万元,运营服务费650万元, 项目生命周期30年,服务对象满意度≥90%,确保文体中心公共服务正常运转,商品用房、地下车库、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运转开支。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十一)“幸福宜宾”十大工程项目工作经费

年中追加预算10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10万元,已支付使用10万元。对接市级部门10次,召开调度会12次,开展督查工作70次,项目工作者满意度≥90%,综合协调和推进调度“幸福宜宾”十大工程,促进南溪经济发展。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十二)铁建办工作经费

年初预算10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10万元,已支付使用9.99万元。协调处理渝昆高铁南溪段、川南城际铁路南溪段的建设工作。处理好包括前期设计、进场、征地拆迁协调等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工作协调会36次,工作培训逾9次,下乡勘验逾30次,问题协调完成率≥90%,服务对象满意度≥90%。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十三)远东智能产业园(电缆)项目和远东智能产业园(铜箔)项目能耗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经费

年中追加预算6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6万元,已支付使用6万元。能耗论证报告1份,等量减量替代方案1个,报告编制费用6万元,报告使用者满意度≥90%,推动远东(宜宾)智能产业园相关项目尽快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如期开工建设,助力宜宾打造万亿级锂电生产基地。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十四)渝昆高铁南溪站站房建设资金

年中追加预算400万元,1-9月下达资金计划400万元,已支付使用400万元。增加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协议份数6份,项目使用者满意度≥90%,按建设要求完成竣工,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南溪站站房,促进铁路和城市发展。全年确定能完成目标。

四、工作建议

进一步完善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