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参与区委、县政府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2、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
5、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
6、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深化“非公经济服务直通车”服务工作。紧贴非公经济人士需求,创新服务方式,开通服务非公经济“直通车”。“非公经济服务直通车”以“专刊”为载体,对非公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区工商联收集、分析、整理,编印《非公经济服务直通车》信息专刊,直接报送区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和涉及的职能部门。通过定期邀请区委常委、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企业答疑解惑和现场办公,零距离服务企业,原汁原味反映企业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力求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已完成专刊4期,共组织召开协调会15次,已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发展过程中,多年遗留的问题和困难40余件。
2.积极组织培训考察,帮助非公企业谋求新机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引导和服务会员企业“走出去”。上半年,组织天伦药业、六尺巷酒业、铄沣超市、巨洋大酒店、徽记食品、娥天歌等非公企业到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浙江大学、宜宾市培训学习,并组织企业考察了宜宾县、长宁县、珙县、南江县等地。并组织会员企业积极参加“铁军讲坛”讲座100余人次,帮助企业拓展新的发展空间,谋求新的发展机遇。
3.做好会员企业维权服务工作。为更好帮助我区民营企业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区工商联成立两个议事机构,一是与南溪区司法局共同成立了涉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了相关工作作制度,帮助企业把各种经济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为进一步形成常态机制,今年与南溪区委统战部联合发文了《关于建立企业意见反馈协调机制的通知》(南委统[2017]6号),成立了企业意见反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规范帮助企业合法维权,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2017年10月,我区作为全省唯一的区县工商联代表在全省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大会发言,得到了省工商联领导的高度肯定。
4.全力搭建融资平台。为了帮助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区工商联一是深入企业了解融资需求,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努力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最大限度地帮助会员企业缓解融资困难。二是引导会员企业开展诚信建设,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为企业融资提供信誉保证。上半年,区工商联会同区委统战部、区政府金融办联合组织召开了非公经济人士座谈会暨政银企对接会,加大了非公企业与我区各大金融机构的联系,引导企业与银行沟通合作,帮助区内非公企业融资约1.5亿元,为非公企业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
5.激发执委企业创业热情。年初,组织区工商联执委参加“熔炼团队,凝聚共识”拓展训练活动,加强了区工商联会员队伍建设,增进了企业家间的相互交流,增强信念、凝聚力量。今年4月,区工商联为关爱企业家身体健康,组织了非公企业代表人士健康体检,使企业家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更好地服务于南溪区非公经济发展。同时进一步增强了会员企业家支持工商联工作的热情,增强了工商联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6.全面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区工商联积极引导非公企业纷纷参与到脱贫攻坚大决战中,履行社会责任,投身脱贫攻坚,实现民营企业与全区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进程,为我区实现“两个率先”,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年初,区工商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宜宾市南溪区“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全区23个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帮扶对象,积极引导区工商联(商会)27个兼职副主席、副会长企业参与对口帮扶我区23个贫困村。目前,各非公企业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方式参与到“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活动中来,成绩显效。今年5月,区工商联被四川省工商联、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四川省光彩促进会评为四川省“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单位。今年扶贫日到来之际,区工商联积极组织非公企业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当日现场共收到爱心捐款12.5万元,爱心物资20万元,共计32.5万元。据统计,自区工商联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活动以来,2017年累计收集到爱心捐款和物资共计282.63万元。
7.开展争先创优,抓好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按照“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标准,以争创“五好”县级工商联为目标,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突出重点、抓住靓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努力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今年9月,申报四川省和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12月,中华全国工商联南溪区工商联为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
8.加强调查研究,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配合市工商联组织的调研课题,积极参政议政,为我市经济建设献计献策,今年完成了两篇调研报告。积极推荐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参与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书写。组织工商联界的省、市、区政协委员提交议案8件,回复7件。
二、部门概况
宜宾市南溪区工商业联合会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工商联本年收入合计11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05万元,占100%。
2017年工商联本年支出合计11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9万元,占83.97%;项目支出18.9万元,占16.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8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万元,增长3.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溪区工商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84万元,增长5.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南溪区工商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5万元,占80.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万元,占8.77%;医疗卫生支出3.88万元,占3.29%;住房保障支出8.82万元,占7.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2.54万元,完成预算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奖励性工资未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39万元,完成预算95.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委会常委会项目还需继续实施。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预算103.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应返还项目实施。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溪区工商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溪区工商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万元,比2016年减少2.51万元,下降20.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工商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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