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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供销社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21 20:12:06
来源: 供销社

宜宾市南溪区供销社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供销社由过去行使政府管理职能逐步转向指导、协助、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1.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区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加强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5.协同有关部门的关系,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业务活动和信息交流,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7.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8.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9.行使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职能,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宜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关键之年,更是南溪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我单位将紧跟市“两会”、经济工作会部署,围绕“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美丽新南溪”总体目标,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事不避难、拼搏实干,努力在推动重大改革落实、重大举措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有新作为新成效,在闯关夺隘中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抓好信访维稳安全工作。一是继续实施“退一补一”政策,确保系统职工稳定。二是加强对系统老旧危房安全管理力度,统筹运营区域内基层供销合作社资源,管理和使用好基层剩余资产。三是有效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土地确权颁证、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为农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基层社。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以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联合各镇专合组织和村“两委”,整合农村社会资源,组建一批村级为农服务中心,围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环节,为农民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条龙式”、集约化的土地托管服务。

(三)大力推进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吸纳更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参股入社,领办创办一批制度健全、产权清晰、特色突出的农民合作社。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四)学习探索典型试点经验。组织到省级试点区县考察学习,开展现场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切实推进我区“供销社、社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自主试点工作,积极开发各主体联合出资、农民广泛参与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带动社员和农户增收。

二、部门概况

宜宾市南溪区供销社合作联合社内设机构3个:包括:1.办公室;2.综合业务股;3.群工办。

宜宾市南溪区供销社合作联合社属一级预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022年在职职工7人,其中:参公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9864.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961.1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01.7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085.96元、住房保障支出97415.28元等。2022年收支总预算1679846.09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7169.88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001.14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336.4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230172.44,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2659.88。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溪区供销社2022年收入预算1679864.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9864.09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溪区供销社2022年支出预算1679864.09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264.09元,占支出预算的79.9%;项目支出337600元,占支出预算的2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溪区供销社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9864.09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9864.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961.1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01.7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085.96元、住房保障支出97415.2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溪区供销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9864.09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7169.88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001.14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336.4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230172.44,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2659.8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96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6.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01.74元,占5.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085.96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97415.28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60201:2022年预算数为1115361.1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业)(项)2160202:2022年预算数为337600元,主要用于: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267600元、会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7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2年预算数为79487.04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99:2022年预算数为6914.7元,主要用于由单位退休人员的福利活动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22年预算数为39485.96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2022年预算数为360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22年预算数97415.28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溪区供销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5361.11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6264.0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6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溪区供销社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南溪区供销社未安排的出国计划,上年也未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溪区供销社现无有公务用车。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22年南溪区供销社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严格按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进行预算。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对上、对外衔接、协调工作及交流合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南溪区供销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南溪区供销社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957.67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2042.33元,增幅81.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南溪区供销社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南溪区供销社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南溪区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供销社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