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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8
第四部分附件.................................................10
第五部分附表..................................................2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由原区粮食局更名而来,为区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由区发改局代管,主要职责是除协助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及粮食宏观调控、粮食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全区粮食产业化经营、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等工作外,新赋予了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区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等职能。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二是应急物资管理任务圆满完成,完成应急物资仓库维修改造三是四川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四是“两个安全”保障进一步筑牢。五是完成区级储备粮轮入。
根据《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南机编办【2020】57号)文件,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单位内设机构4个:包括:1.办公室;2.粮食储备股;3.物资储备股;4.产业发展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支出年初预算144.11万元,追加预算166.84万元,预算合计310.95万元,上年结转163.75万元,本年收入总计474.7万元,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1.18万元,主要是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0万元,2021年50万元;区粮储中心2021年支出年初预算144.11万元,追加预算166.84万元,上年结转163.75万元。本年支出474.7万元,(基本支出245.1万元,项目支出229.6万元),本年支出比2020年增加102.46万元,主要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00余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万元,占51.63%;项目支出229.6万元,占48.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支出年初预算144.11万元,追加预算166.84万元,预算合计310.95万元,上年结转163.75万元,本年收入总计474.7万元,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1.18万元,主要是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0万元,2021年未50万元;区粮储中心2021年支出年初预算144.11万元,追加预算166.84万元,上年结转163.75万元。本年支出474.7万元,(基本支出245.1万元,项目支出2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86万元,占总支出的30.93%,商品和服务支出24.75万元,占总支出的5.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48万元,占总支出的15.48%。项目支出229.6万元,占总支出的48.37%,本年支出比2020年增加102.46万元,主要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00余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74.7万元,比上年增加14.9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区粮储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474.7万元,比2020年增加102.56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02万元因为四川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支付工程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46万元,增长27.52%。主要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00余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8万元,占14.55%;卫生健康支出6.82万元,占1.44%;住房保障支出11.14万元,占2.3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82.66万元,占81.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4.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11.26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4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10499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粮油物资储备222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5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粮油物资储备22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粮油物资储备2220105粮食信息统计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粮油物资储备2220106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粮油物资储备2220119设施建设: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粮油物资储备2220121物资保管与保养: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粮油物资储备22201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完成预算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1人次,共计支出0.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粮食产业发展调研0.32万元、市发改委粮食库存检查0.1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7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 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
11.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粮食信息统计(项)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指政府用于粮油物资方面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单位内设机构4个:包括:1.办公室;2.粮食储备股;3.物资储备股;4.产业发展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由原区粮食局更名而来,为区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由区发改局代管,主要职责是除协助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及粮食宏观调控、粮食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全区粮食产业化经营、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等工作外,新赋予了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区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等职能。
(三)人员概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年末在职职工9人,其中:参公人员9个。离休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支出年初预算144.11万元,追加预算166.84万元,预算合计310.95万元,上年结转163.75万元,本年收入总计474.7万元,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1.18万元,主要是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0万元,2021年未50万元;区粮储中心2021年支出年初预算144.11万元,追加预算166.84万元,上年结转163.75万元。本年支出474.7万元,(基本支出245.1万元,项目支出2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86万元,占总支出的30.93%,商品和服务支出24.75万元,占总支出的5.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48万元,占总支出的15.48%。项目支出229.6万元,占总支出的48.3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度财政资金支出474.7万元,其中,基本公用支出245.1万元,主要支出方向办公费5.39万元,水电费0.16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印刷费0.73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差旅费3.69万元,工作福利支出14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抚恤金等73.48万元;工会经费0.58万元;福利费3.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6万元;预算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229.6万元,主要支出方向办公费11.7万元,印刷费1.31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1.86万元,差旅费8.18万元,维修(护)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劳务费0.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6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 切实履行以下职能职责: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②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③管理全区粮食储备。④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⑤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按时保质完成以下主要工作计划:一是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二是应急物资管理任务圆满完成,完成应急物资仓库维修改造三是四川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四是“两个安全”保障进一步筑牢。五是完成区级储备粮轮入。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的支持下,2021年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规定公开。
(三)自评质量
包括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支出动态监控不够规范。
(二)存在问题。部分项目资金未充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
(三)改进建议。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粮食质量及食品安全预警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在该项目管理中主要只能职责是协助区发改局完成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和粮油市场安全,保障全区粮食安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根据《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批复》文件,下达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质量及食品安全预警监测工作经费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用于完成全区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和粮油市场安全,保障全区粮食安全。
2、计划实现的绩效目标
完成2021年新收获稻谷质量安全抽样24份(其中国家省级4份、市级20份);玉米质量安全抽样7份(其中国家省级1份、市级6份);油菜籽质量安全抽样30份(其中国家省级5份、市级25份);高粱质量安全抽样10份(全部为市级);花生质量安全抽样8份(全部为国家省级);对小包装成品粮大米抽样6批次,对区级储备粮稻谷库存质量检测5批次。对全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质量的监管。
建设进度计划:
该项目计划为全年,从每年1月至12月,具体安排如下:
完成2021年新收获稻谷质量安全抽样24份(其中国家省级4份、市级20份);玉米质量安全抽样7份(其中国家省级1份、市级6份);油菜籽质量安全抽样30份(其中国家省级5份、市级25份);高粱质量安全抽样10份(全部为市级);花生质量安全抽样8份(全部为国家省级);对小包装成品粮大米抽样6批次,对区级储备粮稻谷库存质量检测5批次。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资金申报内容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与申报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根据《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批复》(南财发[2021]号)文件,下达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质量及食品安全预警监测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完成全区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和粮油市场安全,保障全区粮食安全。根据进度安排资金计划,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本项目财政下达指标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开支范围包括抽样费用、差旅费、检测费、培训费、办公费等。截止2021年3月资金支出进度0.13%,6月资金支出进度0.16%,10月资金支出进度90%,11月资金支出进度71%,12月资金支出进度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工作经费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由区财政局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共同管理。区财政局将资金下达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在规定范围内统筹安排到具体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业务股室根据工作任务了解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并进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绩效运行情况、资金支出进度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区政策性粮油储备,负责区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负责对管理的物资储备政策落实,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进度安排,截止评价时点完成任务量:油菜籽抽样30个、高粱抽样10个、稻谷抽样24个、玉米抽样7个、花生质量安全抽样8个、成品粮油抽样6批次、“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检测5批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对新收获粮食进行监测,完成了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保障全区粮食质量,对全区8个“放心粮油”企业(店)例行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开展了市场粮油、库存粮油、生产地粮食质量等抽样监测工作,加大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化学农药等污染监测力度,有效防止不合格粮油产品流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的粮油产品。
2.服务对象满意率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绩效自评对区内粮食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9份,收回有效问卷9份,其中粮食企业人员9份。问卷调查综合满意度为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粮食质量及食品安全预警监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各股室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够清晰。
2.绩效评价政策执行不到位
绩效自评多采用定性评价方式,未能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要求。
(三)相关建议。
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绩效自评设置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根据科学量化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价,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在该项目管理中主要只能职责是协助区发改局完成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和粮油市场安全,保障全区粮食安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根据《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批复》文件,下达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开展全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考核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落实粮食安全区长、镇长(街道办主任)主体责任,坚持考核到位,促进我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制体系逐步健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2、项目计划实现的绩效目标
按照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构建高效的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和统一的物资储备体系为目标,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推进粮食流通和储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了南溪粮食安全和物资保障供应。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资金申报内容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与申报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批复》文件,下达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开展全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考核工作。本项目财政下达指标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开支范围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截止2021年3月资金支出进度15%,6月资金支出进度21%,10月资金支出进度74%,12月资金支出进度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工作经费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由区财政局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共同管理。区财政局将资金下达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在规定范围内统筹安排到具体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业务股室根据工作任务了解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并进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绩效运行情况、资金支出进度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区政策性粮油储备,负责区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负责对管理的物资储备政策落实,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安排落实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对中央、省、市关于粮食安全工作决策及时安排部署。今年区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工作,同时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2021年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细则进行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措施。2021年12月22日,我区召开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推进会,再次对相关工作进行对标补短、查漏补缺。
2.专项行动情况。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和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并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报告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同时,对2020年粮食安全考核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及时报送市粮安办。
3.考评考核情况。在自查自评基础上,10个区级部门按照各自牵头负责的考核内容对各镇(街道)2020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评,形成粮食安全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并予以通报。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加快粮食产业发展。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和特色粮油产品供给。加大粮食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的骨干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激发企业动力和活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2.服务对象满意率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绩效自评对10个区级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份,收回有效问卷10份。问卷调查综合满意度为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各股室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够清晰。
2.绩效评价政策执行不到位
绩效自评多采用定性评价方式,未能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要求。
(三)相关建议。
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绩效自评设置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根据科学量化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价,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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