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执行监控;
2.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执行监控、督查、考评、结果运用等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3.负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4.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5.统筹、组织开展区委、区政府专项督查活动;
6.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意见的交办、督查、考评工作;
7.负责区委、区政府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的分解、下达和督查、考评工作。
8.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工作;
9.在区纠“四风”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分析研判和检查考核;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科学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对接市委目标绩效办,灵通工作信息,及时了解我区承担的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分解细化到各个责任单位,科学制定南溪区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案,确保“南溪区在全市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排位靠前,保持在第一梯队。
2.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安排及工作需要,继续紧盯重点工作不放,狠抓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3.持之以恒抓好纠正“四风”工作。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刀刃向内,特别是针对发文、开会、督查检查考核以及工作中层层加码、一刀切的问题,要自上而下转变作风,继续执行好督检考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切实改进督检考方式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督查督办取得实效。
二、部门概况
区委目标绩效办内设机构3个:包括:1.目标督办股;2.综合股(纠正“四风”股);3宜宾市南溪区目标绩效考评中心。
2023年在职职工12人,其中:公务员5人(含借用1人),事业人员5人(含借用3人,其中1名为事业工勤),临聘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6,337.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9,336.0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20.80元、卫生健康支出61,438.93元、住房保障支出92,541.60元。2023年收支总预算1,646,337.4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增加215,990.73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收入预算1,646,337.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6,337.40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支出预算1,646,337.40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337.40元,占支出预算的81.78%;项目支出300,0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18.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6,337.40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6,337.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9,336.0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20.80元、卫生健康支出61,438.93元、住房保障支出92,541.6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6,337.4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5,990.73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区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支出预算1,646,337.40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337.40元,占支出预算的81.78%;项目支出300,0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18.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3101行政运行(党委):2023年预算数为852,640.07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2023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督查委员会办公经费等支出。
3.2013150事业运行(党委):2023年预算数为226,696.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13,020.8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36,598.11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4,967.63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为4,000.00元,主要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预算数为5,873.19元,主要用于: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3预算数为92,541.6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6,337.40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2,337.4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64,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44,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区委目标绩效办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000.00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委目标绩效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4,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委目标绩效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委目标绩效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区委目标绩效办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委目标绩效办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区委督查委员会开展目标绩效督查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区委目标绩效办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区委目标绩效办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1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央部门网站
省内政府网站
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