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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28 09:21:10
来源: 决算


2021年度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8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民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负责优秀农民工回引和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工作,提供创业项目咨询工作,协助农民工创业金融服务工作。

2. 协助做好全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开展全区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工作。

3. 负责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动态跟踪、更新输出、输入农民工信息工作。负责指导镇(街道)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

4. 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协调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5. 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农民工关心关爱和走访慰问活动工作。

6. 配合开展农民工群体党建、群团工作;宣传农民工创新创业、奉献社会等先进典型事迹工作。

7.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民工就业创业取得新成效。一是全力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联合南溪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举办线上线下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24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4917个;依托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和区、镇、村(社区)三级农民工服务机构及时向农民工推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用工岗位4020个,兑现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交通补助11.82万元,全力促进农民工稳就业。2021年,全区农民工外出务工12.1856万人(其中省内转移就业5.6527万人,省外转移就业6.5329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6.14亿元。二是持续做好农民工创业服务。强化返乡创业咨询、指导、护航三个服务,向280名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返乡创业服务;持续建设返乡创业项目库,包装推介农民工创新创业项目22个,实现1个农民工创业项目在四川省2021年农民工和企业家返乡入乡创业项目推介暨集中签约活动中成功签约;大力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成功回引培养优秀农民工73人返乡创业。2021年,全区新增返乡创业人员963人,累计返乡创业人员达4347人,实现创业收入37.5亿元。三是培育创业典型强化创业引领。培育支持2个农民工创业园区申报市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区,为农民工提供多元化创业场所。推荐4个返乡创业项目参加创业大讲堂,邀请到省市创业专家导师到南溪区开展“巡诊”活动。广泛收集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先进事迹,在南溪新闻、南溪发布等平台开辟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典型宣传专栏,每月宣传报道1名返乡创业就业农民工先进事迹;选树10名农民工创新创业典型,在全区经济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二)农民工技能培训实现新提升。一是整合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贯彻落实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补助政策,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技能培训机构12家,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情况,大力开展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1510人,其中劳务品牌培训957人,返乡创业培训553人。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探索农民工技能提升、新市民培训和职业评价新模式,将返乡农民工作为农业技术培训重点培育对象,鼓励支持农民工参评宜宾工匠。2021年,鼓励支持549名农民工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人实用技术培训、农机维修与使用培训,推荐4名优秀技能人才申报宜宾工匠,向1751人培训合格人员发放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进一步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发展能力和基础保障能力,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农民工服务能力得到新加强。一是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省市农民工重大活动。积极推荐24个农民工创业项目参加四川省第三届“天府杯”创业大赛,其中四川六月天食品有限公司“包浆豆腐”项目在总决赛中力压群雄斩获该组别一等奖,该项目是宜宾市入围总决赛并获奖的唯一项目。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第三届四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活动,组织动员583人参加各项运动。鼓励支持35名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3个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荣获“非常梦想”——四川省第四届暨川渝首届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宜宾选拔赛二等奖、三等奖。二加强农民工服务平台推广运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民工服务平台,有序推进平台宣传推广,实现省农民工服务平台南溪籍农民工注册用户12114人。及时将农民工服务平台账号、密码按工作秘密规定分发至有关部门、镇街道和村社区,并要求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强化农民工服务平台的运用,实现南溪区在省农民工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各类信息、政策796条。三是常态化开展农民工疫情防控。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参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署办公、24小时值班值守,会同农村工作组深入镇村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督导,组织各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摸排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精准掌握返乡农民工情况建立返乡农民工实名档案,引导返乡人员做好社区报备登记和自行隔离等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简称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单位,公益一类,归口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6.4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87万元,增长72.69%。主要变动原因是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人员和业务量逐步增加,收入支出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5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4万元,占80.17%;项目支出30.28万元,占19.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6.4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87万元,增长72.69%。主要变动原因是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人员和业务量逐步增加,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万元,增长72.15 %。主要变动原因是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人员和业务量逐步增加,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类)0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41万元,占88.01%;卫生健康支出3.42万元,占2.24%;农林水支出4.8万元,占3.14%;住房保障支出10.09万元,占6.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2.72万元,完成预算98.7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预算1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人员增加,使用财返。

(2)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40万元,完成预算100.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财返。

3.农林水支出(类)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6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有已发生尚未完成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原因,力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完成预算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12万元,下降95.25%。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力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宜宾市来南开展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调研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次,共计支出0.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0.0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项目(项目名称: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经费、农民工回引和平台维护、政策宣传工作经费、农民工党建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本部门主要反映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主要反映工作经费。

11.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一、部门总体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简称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归口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在职人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股4名,工作人员3名。

(二)预算执行情况

1. 2021年度财政部门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31.17万元(含项目资金争取到位情况、上级补助情况、非税收入征收组织情况等)

2. 2021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2021年度,该单位财政资金支出31.17万元,其中:基本公用支出5.7万元,主要支出方向办公费4.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0.8万元;预算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25.47万元,主要支出方向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1.48万元、手续费0.013万元、邮电费2.59万元、差旅费2.21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劳务费0.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13.42万元。

(2)行政成本控制情况。

一是2021年度决算数31.17万元与预算数29.25万元比较情况,增幅;二是2021年度决算数31.17 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 25.8万元同比情况,增幅;三是2021年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商品服务费等支出,全面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政策知晓度,达到了预期社会效益。

(3)部门整体支出进度分析。

一是2021年1—10月部门年初预算资金支出28.65万元,完成总体支出进度94.8 %;二是2021年度全年部门年初预算资金支出31.17万元,完成总体支出进度103%;三是部门各项资金中年度支出进度无低于90%的项目。

二、评价结果

(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学习相关绩效评价文件,掌握基本评价标准,逐步开展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评价工作。


(二)整体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九大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市农民工重点工作责任清单》,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切实增强农民工幸福感、获得感,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存在问题

(一)成本控制方面

无

(三)综合管理方面

无

(四)目标任务完成方面

无

四、改进意见

(一)如何进行成本控制

无

(二)如何改进综合管理

无

(三)如何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无

该报告附表:

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评价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分标准

分  值

得 分

预算编制(15分)

报送时效(1分)

预算及绩效目标按时报送

逾期一天扣0.2分

1

1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

1

1

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1

0.5

绩效目标(12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第三级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5

4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级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7

6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17分)

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数/非税收入预算数×2,非税收入预算完成数/非税收入预算数大于1按1计算

2

2

执行进度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各得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6

5

预算完成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4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4

4

结转结余

(1-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5

5

5

行政成本(8分)

节能降耗

[3+(1-运转类经济科目实际执行数/运转类经济科目预算数)×3]+[3+(1-当年运转类经济科目执行数/上年运转类经济科目执行数数)×3]

6

6

“三公”经费控制         情况

2+(1-“三公”经费数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2

2

2

综合管理(35分)

债务管理(2分)

债务还本付息

实际还款额度/应还款额度×2

2

2

预算管理(3分)

综合预算管理情况

单位自有资金未全部纳入综合预算扣0.5分,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解缴入库扣0.5分,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经费扣0.5分,违规发放津补贴扣1分,未按规定处置结余扣0.5分,该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3

3

支付管理(2分)

财政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支付管理情况

未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办理支付扣0.5分,未按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将退款或退票资金缴回国库扣0.5分,将项目资金从大平台转入单位账户扣2分,未按要求管理UK扣0.5分。该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2

2

货币资金管理(2分)

现金限额管理情况、现金支付程序合规情况、货币资金管理其他情况

未按要求核定、执行现金限额扣1分,现金支出程序不合规每次扣0.5分,私设“小金库”扣2分,违反货币资金管理其他问题扣1分。该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2

2

会计管理(6分)

人员配置

未配置会计人员及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扣0.5分,会计岗位制度不健全扣0.5分

1

1

会计业务开展情况

未按要求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如定期对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等及其,他相关会计基础工作违规情况,发现一项扣0.5分。未按要求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的扣1分。

2

2

往来款项管理

未定期清理往来款项扣0.5分,未建立台账制定往来款处置方案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扣0.5分,办理借垫款未按审批程序签订借款协议并建立终身负责制的扣1分

2

2

存量资金管理

未按要求清理存量资金并及时清缴的扣1分

1

1

内控控制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

内控制度不完善的,未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主要经济业务的每少一项扣0.5分,未建立“四权分立”扣0.5分

2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

政府采购无预算、超预算情况每次扣1分,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每次扣1分。该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2

2

资产管理(2分)

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资产报表上报情况

无资产管理制度或制度未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程序和审核的扣0.5分,未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的扣0.25分,未按时上报资产报表扣0.25分

1

1

资产清查、核算开展情况

未定期盘点资产、资产交付时候后未及时入账、未做到账实相符的扣1分

1

1

票据管理(1分)

票据管理、使用情况

票据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0.5分,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扣0.5分

1

1

账户管理(1分)

账户管理、使用情况

账户开设不合规扣0.5分,未按批准的核算范围使用账户、账户间存在无正当理由相互划转资金扣0.5分

1

1

决算管理(1分)

决算情况

报表数据不准确0.5分、账表不相符扣0.5分

1

1

信息公开(1分)

预决算公开

未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扣0.25分,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扣0.25分

0.5

0.5

绩效信息公开

未按时公开绩效信息扣0.25分,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地扣0.25分

0.5

0.5

绩效自评(7分)

评价覆盖率

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的1分,开展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个数100%的1分,低于100%的,按实际占比×1分计算。

2

2

评价层次

开展中途追加项目和政策绩效评价个数100%的1分,低于100%的,按实际占比/×1分计算。

1

1

评价结果

报告板块完整、逻辑清晰、发现问题具体、整改计划可行的每项0.25分

1

1

整改完成率

实际整改完成问题数/发现问题数×3分

3

3

依法接受监督检查(3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供自查报告的,1分

1

1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每发现一项问题的扣0.5分

1

1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实际整改完成问题数/发现问题数×1分

1

1

整体效益(25分)

部门整体绩效(25分)

部门职能、目标年度完成情况

提供单位年度工作计划4分,年度工作总结5分

25

9

对照总结和计划,查证每项年度计划的工作资料,未完成一项扣2分,最多扣16分

16

总  分


100

96.5

注:若某部门(单位)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单位)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单位)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农民工回引和平台维护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农民工回引和平台维护项目资金申报金额10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做细做实返乡农民工实施回引工作,以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基层党建为抓手,深入优秀农民工回引工程。计划2021年回引优秀农民工人数120人,优秀农民工回乡投资金额超5亿元以上。2021年该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申报目标相符。

二、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至评价时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比对一致,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1)该项目在截至评价时资金已全部支出,资金开支包括接待费、办公经费、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用、其他支出等。该项目一切支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2)资金支出进度分析。截止2021年6月资金支出2.47    万元,9月资金支出5.44 万元,11月资金支出5.48万元。2021年度全年资金支出11.28万元,支出进度112 %。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制定了《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3月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归口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中心无财务股室以及专职会计人员,因此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由区人社局财务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该项目从实施开始,一切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逐一完成,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和任务量完成情况一致。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任务目标,项目实际完成质量已达标。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预定进度计划,已顺利完成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如项目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运行保障效果等。


农民工回引和信息平台维护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 

分值

分层分类

指标解释

评分方法

分层指标

适用范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方法归类

计算公式

0

0.3

0.6

0.8

1

10%

通用指标

所有专项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分级评分法





完善

9%

规划合理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分级评分法





合理

9%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是否评分法





是

9%

使用合规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是否评分法

是

9%

执行有效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缺项扣分法

是

9%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项目(人)的情况

比率分值法

100%

9%

目标完成

项目实施后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比率分值法

100%

9%

违规记录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分级评分法





合规

9%

民生保障

项目效果

区域均衡性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分级评分法





均衡

9%

对象公平性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等

分级评分法





公平

9%

社会满意度

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

比率分值法

96%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目标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农民工党建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农民工党建项目资金申报金额4.5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农民工群体党建、群团工作,开展农民工维权和关心关爱和走访慰问工作,宣传农民工先进典型等。规范化建设6个驻外流动党组织阵地,提高驻外流动党支部覆盖率。2021年该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申报目标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至评价时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比对一致,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1)该项目在截止评价时资金已全部支出,资金开支包括农民工春节慰问、办公经费、差旅费、其他支出等。该项目一切支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2)资金支出进度分析。截止2021年6月资金支出2.51万元,9月资金支出2.84万元,11月资金支出3.64万元。2021年度全年资金支出4.86,支出进度108 %。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制定了《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3月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归口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中心无财务室以及专职财务人员,因此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由区人社局财务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该项目从实施开始,一切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逐一完成,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和任务量完成情况一致。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计划目标,项目实际完成质量已达标。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预定进度计划,已顺利完成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如项目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运行保障效果等。


农民工党建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

分值

分层分类

指标解释

评分方法

分层指标

适用范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方法归类

计算公式

0

0.3

0.6

0.8

1

10%

通用指标

所有专项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分级评分法





完善

9%

规划合理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分级评分法





合理

9%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是否评分法





是

9%

使用合规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是否评分法

是

9%

执行有效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缺项扣分法

是

9%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项目(人)的情况

比率分值法

100%

9%

目标完成

项目实施后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比率分值法

100%

9%

违规记录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分级评分法





合规

9%

民生保障

项目效果

区域均衡性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分级评分法





均衡

9%

对象公平性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等

分级评分法





公平

9%

社会满意度

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

比率分值法

96%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目标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一是在资金方面可以允许补充年初预算项目,并且可以按预算项目计划及时安排资金。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政策宣传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政策宣传项目资金申报金额4.5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做好农民工服务中心职能职责的宣传以及农民工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工服务中心和涉及农民工各项政策的知晓度。2021年印制各类宣传手册(农民工服务指南、农民工春节慰问信、农民工招商手册)达20000册以上。2021年已超额实施完成计划。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申报目标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至评价时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比对一致,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1)该项目在截止评价时资金已全部支出,资金开支包括农民工春节慰问、办公经费、差旅费、其他支出等。该项目一切支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2)资金支出进度分析。截止2021年6月资金支出3.06万元,9月资金支出3.28万元,11月资金支出3.29万元。2021年度全年资金支出3.91,支出进度86.9%。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制定了《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3月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归口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中心无财务室以及专职财务人员,因此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由区人社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该项目从实施开始,一切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逐一完成,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和任务量完成情况一致。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计划目标,项目实际完成质量已达标。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预定进度计划,已顺利完成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如项目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运行保障效果等。



政策宣传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

分值

分层分类

指标解释

评分方法

分层指标

适用范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方法归类

计算公式

0

0.3

0.6

0.8

1

10%

通用指标

所有专项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分级评分法





完善

9%

规划合理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分级评分法





合理

9%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是否评分法





是

9%

使用合规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是否评分法

是

9%

执行有效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缺项扣分法

是

9%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项目(人)的情况

比率分值法

100%

9%

目标完成

项目实施后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比率分值法

100%

9%

违规记录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分级评分法





合规

9%

民生保障

项目效果

区域均衡性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分级评分法





均衡

9%

对象公平性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等

分级评分法





公平

9%

社会满意度

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

比率分值法

96%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目标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一是在资金方面可以允许补充年初预算项目,并且可以按预算项目计划及时安排资金。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

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项目资金申报金额5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搭建农民工创业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农民工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劳动品牌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技能培训机构12家,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1510人,其中劳务品牌培训957人,返乡创业培训553人。2021年该计划已超额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申报目标相符。

二、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至评价时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比对基本一致,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1)该项目在截至评价时资金已全部支出,资金开支包括接待费、办公经费、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用、其他支出等。该项目一切支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2)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经费资金支出进度分析。截止2021年6月资金支出1.52万元,9月资金支出2.04万元,11月资金支出2.11万元。2021年度全年资金支出5.43万元,支出进度108.6 %。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制定了《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3月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归口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中心无财务室以及专职财务人员,因此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由区人社局财务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该项目从实施开始,一切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逐一完成,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和任务量完成情况一致。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计划目标,项目实际完成质量已达标。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预定进度计划,已顺利完成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如项目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运行保障效果等。


农民工就业创业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 

分值

分层分类

指标解释

评分方法

分层指标

适用范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方法归类

计算公式

0

0.3

0.6

0.8

1

10%

通用指标

所有专项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分级评分法





完善

9%

规划合理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分级评分法





合理

9%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是否评分法





是

9%

使用合规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是否评分法

是

9%

执行有效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缺项扣分法

是

9%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项目(人)的情况

比率分值法

100%

9%

目标完成

项目实施后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比率分值法

100%

9%

违规记录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分级评分法





合规

9%

民生保障

项目效果

区域均衡性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分级评分法





均衡

9%

对象公平性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等

分级评分法





公平

9%

社会满意度

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

比率分值法

96%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目标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无

(四)相关建议。

一是在资金方面可以允许补充年初预算项目,并且可以按预算项目计划及时安排资金。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