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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31 15:09:17
来源: 预算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优秀农民工回引和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工作,提供创业项目咨询工作,协助农民工创业金融服务工作。

2.协助做好全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开展全区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工作。

3.负责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动态跟踪、更新输出、输入农民工信息工作。负责指导镇(街道)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

4.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协调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5.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农民工关心关爱和走访慰问活动工作。

6.配合开展农民工群体党建、群团工作;宣传农民工创新创业、奉献社会等先进典型事迹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稳岗就业的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劳务合作。加强与云贵渝、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的劳务协作,依托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和国有人力资源公司推送用工信息20000余条,拓宽农民工外出就业渠道。二是搭建就近就业平台。联合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开通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直通车”,组织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活动35场次,促进6344名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三是推动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制定《南溪区特色劳务品牌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培育创建区域特色劳务品牌“仙源管家”“南溪小龙侠”,推动农民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四是大力提升职业技能。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技能培训机构9家,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情况,大力开展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截至9月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208人,其中劳务品牌培训100人,返乡创业培训108人。推荐8个项目参加宜宾市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其中汽车维修项目以全市第一优势将代表宜宾参加四川省第八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决赛。五是支持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大力实施脱贫劳动力就业专项行动,鼓励支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上半年向脱贫劳动力发放跨省就业交通补贴6.6818万元。2022年1-9月,全区农民工转移就业稳定在12万人左右,实现劳务收入14.56亿元。

返乡创业的活力进一步释放。一是持续建设返乡创业项目库。围绕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并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发展优势和发展定位,包装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12个,引资额达15亿元,并借助省、市平台推介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项目2场次。二是开展“南融通”创业融资活动。组建“返乡创业融资服务团”,建立返乡创业项目融资需求库,收集返乡创业项目融资需求3620万元,促成返乡农民工创业融资263.5万元。三是搭建返乡创业平台。成功创建市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2个,积极支持仙临镇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创省级返乡入乡创业示范镇、示范园,为农民工提供多元化创业场所。四是积极选树返乡创业典型。在南溪新闻、南溪发布等平台开辟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典型宣传专栏,宣传报道18名返乡创业就业农民工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先进事迹;选树10名农民工创新创业典型,在全区经济工作会上予以表彰。2022年1—9月,新增返乡创业人员1110人,新增返乡创业人员创办企业46家,累计返乡创业人员达5457人,累计创办企业达1032家,实现总产值80.4亿元。

平台服务的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设推进有序。制定《宜宾市南溪区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整合村委会场所、电信、邮政、金融机构等多方资源,建成全区首批22个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为3.8万农民工提供政务、生活、邮政、金融一站式服务。二是农民工服务平台推广有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广宣传省、市农民工服务平台,实现省农民工服务平台南溪籍农民工注册用户12114人,市农民工服务平台南溪籍农民工注册用户12020人,强化省市农民工服务平台运用,向省农民工服务平台成功推送各类信息、政策1711条。三是驻外农民工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有力。出台《宜宾市南溪区驻外流动党员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推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经常化,以党建引领驻外农民工服务。成立宜宾市驻上海农民工服务中心、宜宾市在沪流动党员综合管理服务党委,健全农民工服务网络。

疫情防控的防线进一步筑牢。一是强化返乡人员摸排。印发了《上海等风险地区务工人员返乡服务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溪籍农民工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日报制度,全面排查登记4月1日以来省外返乡农民工7780人,并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了管控措施。二是落实困难人员帮扶。依托镇(街道)和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收集到南溪籍农民工困难和诉求276条,电话慰问南溪籍农民工4300余人次,关爱帮扶南溪籍农民工留守家庭人员185人次。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向南溪籍农民工发出了疫情防控倡议书、推送了“宜宾报备码”、发送了17370条疫情防控温馨短信,引导中高风险地区的南溪农民工增强疫情防护意识、遵守防控规定,清楚告知返乡疫情防控须知,并公布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农民工就业服务电话。

二、部门概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内设机构4个:包括:1.办公室;2.党群服务股;3.就业创业股;4.便民服务股。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在职职工11人,其中:事业人员1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6340.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987.50元、卫生健康支出101788.56元、住房保障支出139564.92元。2022年收支总预算1526227.92元,2023年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0113.06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同时绩效奖及养老保险基数标准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926340.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6340.98元,占收入预算的100%;无事业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926340.98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340.98元,占支出预算的92.21%;项目支出15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7.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6340.98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6340.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987.5元、卫生健康支出101788.56元、住房保障支出139564.9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26340.9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0113.0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另绩效奖金及养老保险基数标准调整,机关养老保险增加83158.5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1653.92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37941.0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0630.57元,住房公积金增加26728.9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9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7.47%;卫生健康支出101788.56元,占5.28%;住房保障支出139564.92元,占7.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3年预算168806.56元,用于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023年预算1516180.94元,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保缴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优秀农民工回引及农民工党建等工作所需的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费等项目工作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3年预算为77017.99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2023年预算24770.57元,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补助、高额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3年预算139564.92元,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6340.98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2340.9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4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未安排的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进行预算。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农民工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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