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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汇总)
发布时间:2024-02-18 15:33:22
来源: 农业农村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4

二、部门概况····························4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7-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9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9-11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汇总)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区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发展意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和信息体系建设;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加大对乡镇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区林业发展政策。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是宜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关键之年,更是南溪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农业农村局将紧跟市“两会”、经济工作会部署,围绕“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美丽新南溪”总体目标,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事不避难、拼搏实干,努力在推动重大改革落实、重大举措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有新作为新成效,在闯关夺隘中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一是实施农、林产业园区建设,开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植树造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森林防火及农林病虫害防治。三是农业执法,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农业机械、农林科技推广应用。五是包括村级财务、土地承包等在内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六是招商引资,提高农业投入力度。

二、部门概况

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站股26个。2024年在职职工218人,其中:公务员18人,参公人员23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175人。离退休人员21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5人。新工勤1 人,行政占编工勤1人。南溪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属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523716.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5274.0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7090.45元、住房保障支出3137725.08元、农林水支出82063627.37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92523716.94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7137097.04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入预算92523716.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523716.94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支出预算92523716.94元,其中:基本支出42307664.15元,占支出预算的45.73%;项目支出50216052.79元,占支出预算的54.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523716.94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523716.9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5274.0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7090.45元、住房保障支出3137725.08元、农林水支出82063627.37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92523716.94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7137097.04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523716.94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77137097.04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5274.04元,占6.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7090.45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3137725.08元,占3.39%;农林水支出82063627.37元,占88.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615274.04元,主要用于:单位所有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支出部分及离退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7090.45元,主要用于:单位所有职工的医疗补助单位支出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137725.08元,主要用于:单位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支出部分。

4.农林水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82063627.37元。其中农业农村2024年预算数为30766377.31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林业和草原2024年预算数为2230963.34元;农村水利2024年预算数为120000元;扶贫及乡村振兴2024年预算数为45744833.93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2024年预算为2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4年预算数为3001452.79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2307664.15元,其中:

人员经费38589767.11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 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717897.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0216052.79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森林防火、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执法等工作经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生产发展建设资金;农田建设补助;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畜牧水产建设项目;国有林场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9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农业农村局无出国计划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0000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5000元,减幅9.09%,“三公”经费缩减预算开支。

南溪区农业农村局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渔政执法船1艘,救险车(专用运输小货车)2辆,运兵消防车(依维柯小客车)3辆。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公务接待费

2024年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9500元,与2023年预算一样。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南溪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南溪区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72383.82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8762.12元,减幅1.45%。“三公”经费缩减预算和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初,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渔政执法船1艘,救险车(专用运输小货车)2辆,运兵消防车(依维柯小客车)3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农业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