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当年拨款规模、当年拨款结构及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做好接待工作,做好区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安排的对内政务重要接待工作。
(3)负责协助区政府办公室拟订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规划、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指导和经办机关事务相关工作。
(4)受区政府办公室委托,经办全区公务用车编制总量核批、配备、更新、处置和备案工作。
(5)负责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节能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6)负责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庭院绿化、卫生、水电气供应、会务工作。
(7)负责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调配工作。
(8)负责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办公楼设施设备、停车场、会议中心等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是宜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关键之年,更是南溪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区机关事务中心将紧跟市“两会”、经济工作会部署,围绕“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美丽新南溪”总体目标,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事不避难、拼搏实干,努力在推动重大改革落实、重大举措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有新作为新成效,在闯关夺隘中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主要负责:1.全机关水电费;2.机关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绿化、卫生等日常管理;3.办公楼及公共区域的设施维护和管理;4.会议中心电器、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的购置和日常维护;5.办公区域电子监控;6.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维建审批工作;7.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相关工作;8.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人才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9.协助区政府办做好公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编制总量核批、车辆购置备案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二、部门概况
区机关事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即:综合股、办公用房保障股、会务接待股、节能减排股、车辆保障股。
区机关事务中心编制16名,其中:事业人员16名。
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在职职工13人,其中:事业人员1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9,434.38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8,125.4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04.3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876.35元、住房保障支出 163,728.24元等。2022年收支总预算4,569,434.38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0,603.2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用经费调标等原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4,569,434.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8,125.47元,占收入预算的92.31%;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4,569,434.38元,其中:基本支出2,759,434.38元,占支出预算的60.3%;项目支出1,810,0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3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69,434.38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9,434.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8,125.4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04.3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876.35元、住房保障支出163,728.2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69,434.38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90,603.2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用经费调标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区机关事务中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8,12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92.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04.32元,占2.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876.35元,占1.37%;住房保障支出163,728.24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408,125.47
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810000元,主要用于:与明鼎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服务费,后勤保障服务费,机关大楼视频监控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704.32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6,896.35元,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本单位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9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163,728.24为元,反映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9,434.38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5,967.2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3,467.1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32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区机关事务中心无出国计划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区机关事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22年区机关事务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2000元(基本支出),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和区上安排的各类接待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区机关事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3,467.16元,比上年增加113,173.57元,主要是因2022年财政公用经费调标和人员调整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机关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机关事务中心共有车辆7辆,无公务保障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区机关事务中心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
中央部门网站
省内政府网站
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