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公文;办理省、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送区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区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安排。
3、研究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编发政务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及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5、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6、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7、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8、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工作。
9、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和区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反映的重要问题。
10、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11、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府办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三届5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高质量建设“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事不避难、拼搏实干,努力在推动重大改革落实、重大举措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有新作为新成效,在闯关夺隘中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部门概况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为正科级单位,列区政府机关序列。办公室挂区经济研究中心、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服务保障中心牌子。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8个,包括总值班室、文秘股、行政效能股、综合股、信息调研股、信息公开办公室、人民防空股、后勤股。有行政编制31名。有下属参公单位1个(经济研究中心),有参公事业编制20名。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信息服务保障中心),有事业编制7名。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有在职职工41人,其中:公务员23人,参公人员16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13103.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83546.3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055.3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9694.54元、住房保障支出629807.52元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1913103.73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56002.26元,主要是因为机构调整、人员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府办2023年收入预算11913103.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13103.73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府办2023年支出预算11913103.73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8103.73元,占支出预算的92.32%;项目支出915,0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7.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府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13103.73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13103.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83546.3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055.36元、卫生健康支出429694.54元、住房保障支出629807.5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府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13103.7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156002.26元,主要是因为机构调整、人员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8354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2.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055.36元,8.14%;卫生健康支出429694.54元,占3.61%;住房保障支出629807.52元,占5.2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206034.6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及行政工勤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15000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各类运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32511.6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新工勤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68895.3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16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808.51元,主要用于部门缴纳公务员和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8000元,主要用于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29807.52元,主要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府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98103.73元,其中:
人员经费8396703.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01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府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00元,公务接待费26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区府办无出国预算经费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区府办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000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70000。原因是机构调整,公车划拨。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是应急保障用车。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0,000元(基本支出预算),较2022年预算减少,原因压缩开支。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招商引资以及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和区上安排相关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府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01400元,与2022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府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列入预算公务保障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区府办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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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网站
省内政府网站
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