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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30日
2021年度 1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5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5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2.58万元,占100%。 7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05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3万元,占76.26%;项目支出487.71万元,占23.74%。 8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5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 附件16
附件16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
(一)主要职能。- 4 -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4 -
二、机构设置- 6 -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7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5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2.58万元,占100%。 - 7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05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3万元,占76.26%;项目支出487.71万元,占23.74%。 - 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0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1 -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5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 1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2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3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4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4 -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4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5 -
第四部分 附件- 18 -
附件- 18 -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9.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南溪区全面建成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模式获全市推广。2020年,宜宾市纪委监委在南溪区试点建立“明白了”村级智慧监管系统。2021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关于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的要求,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明白了”村级智慧监管系统进行全面拓展升级。一是实现监督方式由传统化向智能化转变。创新推出“纪检通”微信小程序,为区、镇、村三级纪检监察干部量身打造移动履职智能化“单兵装备”,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效能和监督质效双提升。二是实现监管范围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将104个村集体公司财务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监管,实现村级财务智慧监管“零盲区”。目前,为推动实现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和全面智慧监管提供南溪实践。2021年5月,新华社来南实地调研,并就南溪“明白了”村级智慧监管的经验做法进行单独报道,点击量突破110万;2021年3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贾璋炜实地调研“明白了”村级智慧监管系统并给予肯定;2021年10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9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宜农函〔2021〕168号),将南溪“明白了”经验做法全市推广;2021年7月,“‘明白了’村级智慧监管系统助推乡村微治理”入选“2021年宜宾市城乡基层治理十大创新案例”;2021年,绵阳市纪委,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等市内外10余个单位先后前来考察学习,在省内取得一定影响力。2021年以来,南溪区因村(组)务不公开等引发的信访问题同比下降43%,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2.南溪区深查粮食系统典型案件,以点扩面助推全市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按照省市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南溪区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虚报数量、走马观花等形式主义问题,查找“硕鼠”作案手段,严堵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隐患。2021年9月24日,南溪区在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上作交流发言,2021年10月21日,相关经验做法受到省纪委常委刘光辉来宜调研时肯定。
3.南溪区纪委监委“三举措”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一是探索政治监督方式方法。通过优化调整内设机构职能,健全政治监督体系。即:明确第一纪检监察室为政治监督室,专责负责政治监督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协调,第一纪检监察室围绕重点实地监督,第二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分片联系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的监督工作新模式。二是着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对全区各单位权力进行梳理,结合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发现的廉洁风险点,制定政治监督责任清单,并结合政治监督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清单内容。
区纪委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共产党机关单位,单位机构编制1个。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收支1427.48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收支相比增加了438.3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了44.3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较2020年大幅增加。2021年调整预算安排为1952.58万元,与2020年调整预算安排增加了360.6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2.65%,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且专案较多,导致经费上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5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2.58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05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3万元,占76.26%;项目支出487.71万元,占23.7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收支1427.48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收支相比增加了438.3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了44.3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较2020年大幅增加。2021年调整预算安排为1952.58万元,与2020年调整预算安排增加了360.6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2.65%,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且专案较多,导致经费上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4.01万元,与2020年收支相比增加了503.66万元,比上年收支增加了32.41%,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增加,且专案较多,导致经费上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7.41万元,占8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47万元,占4.8%;卫生健康支出46.66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111.47万元,占5.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5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1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决算为1797.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决算为98.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20111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4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支出决算为11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预算9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79万元,占7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9万元,占24.8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9万元,完成预算98.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4.4万元,增长/下降32.86%。主要原因是专案较多,导致经费上涨。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7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5.89万元,完成预算9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67万元,增长82.92%。主要原因是专案较多,导致经费上涨。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57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89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81万元,比2020年增加127万元,增长73.4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且专案较多,导致经费上涨。
2021年,区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纪委共有车辆保有量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金纪工程”专项网络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区纪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指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为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准提供保障的一种支出形式。它是调节分配关系,减缓收入和财产差距,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安定的一种手段。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12.农林水(213):指其他扶贫支出。
13.住房保障(221):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区纪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机构组成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区纪委)由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宜宾市南溪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由宜宾市南溪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和宜宾市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区监委对宜宾市南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南溪区纪委监委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南溪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审理法规室,下设电教中心(事业)1个。区纪委监委共有行政编制81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11个。2020年年末行政编制实有人数为62人,行政工勤编制实有人数1人,事业编制实有人数7人,共计70人。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单位职责认真进行了绩效目标填报。
2021年我单位预算为财政全额拨款,2021年我单位共编制9个专项资金项目,共计164万元,包括:正风肃纪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区纪委办案点运行经费10万元;廉洁教育基地工作经费25万元;巡察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5万元;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经费30万元;“金纪工程”专项网络经费4万元;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35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
我单位部门预算严格按进度执行,2021年1-12月项目支出164万元,占全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包括:正风肃纪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区纪委办案点运行经费10万元;廉洁教育基地工作经费25万元;巡察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5万元;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经费30万元;“金纪工程”专项网络经费4万元;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35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
三、动态监控结果
项目一,正风肃纪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项目二,区纪委办案点运行经费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项目三,廉洁教育基地工作经费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项目四,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项目五,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项目六,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经费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项目七,“金纪工程”专项网络经费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项目八,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项目九,信息化平台建设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四、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因资金到位较慢,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对部分项目前期的预算不足,导致资金使用紧张。
(二)改进建议
我委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该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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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评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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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分标准 |
分 值 |
得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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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5分) |
报送时效(1分) |
预算及绩效目标按时报送 |
逾期一天扣0.2分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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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 |
1 |
1 | ||||
|
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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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1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
第三级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5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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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
第三级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7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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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17分) |
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数/非税收入预算数×2,非税收入预算完成数/非税收入预算数1按1计算 |
2 |
2 | |||
|
执行进度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各得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6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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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完成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4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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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 |
(1-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5 |
5 |
5 | |||||
|
行政成本(8分) |
节能降耗 |
[3+(1-运转类经济科目实际执行数/运转类经济科目预算数)×3]+[3+(1-当年运转类经济科目执行数/上年运转类经济科目执行数数)×3] |
6 |
6 | ||||
|
“三公”经费 |
2+(1-“三公”经费数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2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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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5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 |
实际还款额度/应还款额度×2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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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3分) |
综合预算管理情况 |
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解缴入库扣0.5分,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经费扣0.5分,违规发放津补贴扣1分,未按规定处置结余扣0.5分,该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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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管理(2分) |
财政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支付管理情况 |
未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办理支付扣0.5分,未按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将退款或退票资金缴回国库扣0.5分,将项目资金从大平台转入单位账户扣2分,未按要求管理UK扣0.5分。该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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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2分) |
现金限额管理情况、现金支付程序合规情况、货币资金管理其他情况 |
未按要求核定、执行现金限额扣1分,现金支出程序不合规每次扣0.5分,私设“小金库”扣2分,违反货币资金管理其他问题扣1分。该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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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理(6分) |
人员配置 |
未配置会计人员及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扣0.5分,会计岗位制度不健全扣0.5分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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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业务开展情况 |
未按要求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如定期对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其他相关会计基础工作违规情况,发现一项扣0.5分。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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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款项管理 |
未定期清理往来款项扣0.5分,未建立台账制定往来款处置方案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扣0.5分,办理借款未按审批程序签订借款协议并建立终身负责制的扣1分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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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资金管理 |
未按要求清理存量资金并及时清缴的扣1分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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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 |
内控制度不完善的,未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主要经济业务的每少一项扣0.5分,未建立“四权分立”扣0.5分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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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 |
政府采购无预算、超预算情况每次扣1分,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每次扣1分。该项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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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2分) |
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资产报表上报情况 |
无资产管理制度或制度未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程序和审核的扣0.5分,未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的扣0.25分,未按时上报资产报表扣0.25分 |
1 |
1 | ||||
|
资产清查、核算开展情况 |
未定期盘点资产、资产交付时候后未及时入账、未做到账实相符的扣1分 |
1 |
1 | |||||
|
票据管理(1分) |
票据管理、使用情况 |
票据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0.5分,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扣0.5分 |
1 |
1 | ||||
|
账户管理(1分) |
账户管理、使用情况 |
账户开设不合规扣0.5分,未按批准的核算范围使用账户、账户间存在无正当理由相互划转资金扣0.5分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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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管理(1分) |
决算情况 |
报表数据不准确0.5分、账表不相符扣0.5分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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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1分) |
预决算公开 |
未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扣0.25分,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扣0.25分 |
0.5 |
0.5 | ||||
|
绩效信息公开 |
未按时公开绩效信息扣0.25分,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扣0.25分 |
0.5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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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7分) |
评价覆盖率 |
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的1分,开展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个数100%的1分,低于100%的,按实际占比×1分计算。 |
2 |
2 | ||||
|
评价层次 |
开展中途追加项目和政策绩效评价个数100%的1分,低于100%的,按实际占比/×1分计算。 |
1 |
1 | |||||
|
评价结果报告 |
报告板块完整、逻辑清晰、发现问题具体、整改计划可行的每项0.25分 |
1 |
1 | |||||
|
整改完成率 |
实际整改完成问题数/发现问题数×3分 |
3 |
2 | |||||
|
依法接受监督检查(3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
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供自查报告的,1分 |
1 |
1 |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
每发现一项问题的扣0.5分 |
1 |
1 |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
实际整改完成问题数/发现问题数×1分 |
1 |
1 | |||||
|
整体效益(25分) |
部门整体绩效(25分) |
部门职能、目标年度完成情况 |
提供单位年度工作计划4分,年度工作总结5分 |
25 |
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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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总结和计划,查证每项年度计划的工作资料,未完成一项扣2分,最多扣1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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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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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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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某部门(单位)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单位)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单位)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5万元,年终没有进行预算调整。主要用途:按上级要求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调训;与其他区县纪委监委、高校联合举办1期纪法衔接专题业务培训。3.对区纪委监委机关、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及全区村级纪检委员进行全员培训。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全年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全年资金支出进度为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此评价项目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及时、会计核算是规范。
三、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按期完成项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无。
无。
|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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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6101 |
实施单位 |
区纪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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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35 |
执行数: |
35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5 |
其中: 财政拨款 |
35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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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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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上级要求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调训;2.与其他区县纪委监委、高校联合举办1期纪法衔接专题业务培训。3.对区纪委监委机关、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及全区村级纪检委员进行全员培训。 |
1.按上级要求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调训;2.与其他区县纪委监委、高校联合举办1期纪法衔接专题业务培训。3.对区纪委监委机关、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及全区村级纪检委员进行全员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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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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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参加中央、省市纪委调训 |
16次31天左右 |
16次31天左右 | |||
|
质量指标 |
培训计划完成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12月31日前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
成本指标 |
经费 |
35万 |
35万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增强南溪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 |
培养“敬业、专业、精业”的纪检干部队伍,推动南溪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培养“敬业、专业、精业”的纪检干部队伍,推动南溪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培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 |
≥3年 |
≥3年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纪检干部满意度 |
≥85% |
≥85% | |||
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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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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