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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18 16:28:55
来源: 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区委日常文书的处理,中省市和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省市和区委指示、市委和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等工作。

2.围绕省市和区委工作部署,收集整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承担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和印制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区文件的分发以及区委和区委办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3.负责区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等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推动区委关于党内法规执行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牵头办理区委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负责区委保密机要、党政网管理工作。

6负责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7.负责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负责依法主管全区的档案事业工作。

9.负责承担全区机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10.负责区委、区政府重大公务活动及会议的接待及服务保障工作。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学习。提前谋划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推动法规文件“瘦身”“健身”,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统一性、权威性,提升制度和政策的匹配性、有效性。提前谋划,收集全区2024年拟召开重要会议活动,进行全流程全要素推演,推敲每个环节、核查每个重点,确保方案周详可靠,会议活动安全顺畅,推动服务高质高效。进一步强化信息的收集和整合,切实做好区委主要领导会议活动的统筹和服务、批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持续用力调查研究,力争形成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文章,为区委决策部署提供有益参考。持续推动年度重要改革攻坚。大力推进“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聚力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省人才工作先行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等建设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业农村改革、城乡融合发展、基层治理探索创新等关键领域,谋划推出一批“小切口”的原创性、差异化改革事项,及时总结提炼改革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具备南溪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全面推行档案“三合一”制度,进一步提升机关档案基础业务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争取重视、加大投入,提高数字档案馆建设水平,持续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档案业务服务外包标准规范,坚决守住档案安全底线。

二、部门概况

区委办有1个二级预算单位: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6个挂靠部门:1.机要保密局;2.国安办;3.档案局;4.网管中心;5政策研究中心;6.深改办;

区委办属一级预算的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2个,包括:1.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档案局;3.网管中心;4.政策研究中心;5.机要保密局;6.区委办;

区委办2023年11月在职职工38人,其中:公务员36人,行政工勤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0.54万元,上年结转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4万元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862.6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2.7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不再承担全区重大接待工作。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溪区委办2024年收入预算86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0.54万元,占收入预算的99.76%;上年结转2.11万元,占收入预算的0.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溪区委办2024年支出预算8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5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91.87%;项目支出70.1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溪区委办公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2.6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2.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溪区委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2.64万元,比2023年减少52.7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不再承担全区重大接待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4万元,占9.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9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51.14万元,占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707.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82.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预算数为21.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5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溪区委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2.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溪区委办公室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南溪区委办公室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南溪区委办公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24年南溪区委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0.4万元,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较2023年预算减少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不再承担全区重大接待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委办公室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南溪区委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2.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4.88万元,减幅6.9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结转政府采购2.1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区委办公室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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