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汇总)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区委日常文书的处理,中省市和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省市和区委指示、市委和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等工作。
2.围绕省市和区委工作部署,收集整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承担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和印制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区文件的分发以及区委和区委办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3.负责区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等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推动区委关于党内法规执行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牵头办理区委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负责区委保密机要、党政网管理工作。
6负责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7.负责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负责依法主管全区的档案事业工作。
9.负责承担全区机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10.负责区委、区政府重大公务活动及会议的接待及服务保障工作。
11.承担全区机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区委办公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提升参谋辅政和服务保障质量,不断推动“三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为南溪高质量建设“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贡献党办力量。力争形成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文章,为区委决策部署提供有益参考。严格落实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规定,发挥议题库统筹作用,坚持早谋划、预收集、严要求,进一步优化会议议题数量,强化会议纪律和要求,继续严把资料质量关、会议程序关、时间节点关,进一步提高区委常委会会议办会水平。持续做好会议调研活动服务,以“快稳严准细实”的过硬作风和披甲枕戈而卧的战斗姿态,确保会议活动安全顺畅,推动服务高质高效。持续做好日常收文办理和文件制发工作;明确专人跟踪流转,确保上级公文平均运转时间保持在2.8天/件;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向上报备和下备一级备案审查工作;完成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2025年区机关事务中心致力于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全区“无废机关”、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点等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四川省能耗系统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全区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完成年度全省办公用房系统统计上报工作;逐步购买“宜宾造”新能源车辆补充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编制,完成市上下达的公务用车“宜宾造”新能源等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委办公室内设机构11个,包括综合股、文秘一股、文秘二股、政策法规股、政工后勤股、信息股、保密机要股、档案股、区委国安办秘书股、区委改革办秘书股、区委常委办。代管区委政策研究中心,下属参公单位1个(区党政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1个(区机关事务中心),加挂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保密机要局(宜宾市南溪区国家保密局、宜宾市南溪区密码管理局)、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牌子。区委办2024年11月在职职工39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公12人,行政工勤2人。
区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即:综合股、公务接待一股、公务接待二股、办公用房和车辆管理股、节能减排股。区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在职职工16人,其中:事业人员1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7.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55万元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447.5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机关事务中心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144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7.59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144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59万元,占支出预算的77.96%;项目支出319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2.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溪区委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7.5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7.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7.59万元,比2023年减少36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机关事务中心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3.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2万元,占7.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0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77.55万元,占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208.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1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5年预算数为49.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77.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8.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区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3.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3.9万元,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南溪区委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3.2万元,增幅25.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预算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区委办公室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中央部门网站
省内政府网站
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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