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史志办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当年拨款规模、当年拨款结构及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
XX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党史、地方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中共南溪历史研究,编写中共南溪地方史基本著作,编辑地方党史、地方志书刊。
3.组织、指导、管理南溪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组织《南溪区志》的编修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志、部门(专业)志、鉴的编纂工作。
4.组织对党史基本著作、乡镇(街道)(村)志、部门志书、区级各类志鉴和列入区级规划的其他志书的审查验收。
5.负责全区重大党史题材的展览、影视文艺作品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对党史、地方志的纪念场馆、设施建设及内容提出审查意见。
6.组织开展党史专题研究和旧志整理,组织开展党史、地方志学术交流和成果评比。
7.广泛征集、抢救、整理、编纂全区重要党史资料,搜集、保存、研究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地情资料;组织开发利用党史、地方志信息资源,推动党史、地方志成果转化。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事不避难、拼搏实干,努力在推动重大改革落实、重大举措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有新作为新成效,在闯关夺隘中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2.按时完成《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1)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3.完成了党史专题编纂出版。
4.按时完成《宜宾市南溪区年鉴》(2022)编纂和公开出版工作。
5.完成《南溪史志》季刊的编纂出版;完成《清.同治县志》的点校整理。
6.完成部门志编纂出版。完成两部村志编纂。
7.按时保质完成《四川年鉴》《四川农村年鉴》编纂组稿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史志办内设机构3个:包括:1.综合股;2.史志股;3.编研股。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区史志办2021年在职职工9人,其中: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3,922.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6,614.8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57.5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125.77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24.56元等。2022年收支总预算1993922.78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281.91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运转经费纳入基本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史志办2022年收入预算1,993,922.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3,922.78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史志办2022年支出预算1,993,922.78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922.78元,占支出预算的76.93%;项目支出46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23.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史志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3,922.78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3,922.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6,614.8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57.5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125.77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24.56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史志办2022年收支总预算1993922.78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281.91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运转经费纳入基本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6,61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6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57.58元,占5.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125.77元,占2.76%;住房保障支出129124.56元,占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36,614.8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057.58元,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5125.77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9124.56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史志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3922.78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8,670.4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5012.3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史志办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9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因公出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22年区史志办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000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区史志办严格按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进行预算。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史志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36614.87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9879.11元,增幅6.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史志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史志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区史志办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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