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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24 17:24:51
来源: 中共南溪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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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1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1

第四部分 附件 24

附件1 24

附件2 29

第五部分 附表 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二、收入总表 30

三、支出总表 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市、区委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组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

4.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监管各级民族专项经费;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事务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民族宗教行政审批事项。

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做好侨胞、侨属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6.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对台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对台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对台工作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两岸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好台湾政治团体、台胞的联络、接待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涉台宣传教育,指导区台胞台属联谊会,团结、教育我区台胞、台属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区各民主党派组织、工商联及有关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全区统战干部队伍和党外干部队伍培训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物色联系一批代表人士,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9.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0.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开展工作;协助做好统战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统战委员的推荐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11.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2.承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台办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改革创新为导向奋勇争先。一是基层统战精品项目取得新进展。在全区14个乡镇(街道)启动16个统战工作项目,提出了“一核两式三化五有”的乡镇统战项目建设标准,即强化党组织核心,以融合方式、嵌入方式,推动统战项目工作平台化、社会化、资源化,实现有组织、有对象、有场地、有制度、有活动。目前已有7个乡镇(街道)对统战组织架构、场地、制度等工作进行了落实。二是园区统战创新项目取得新成效。以党建工作引领发展为主线,主要围绕服务园区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把握提振信心和创新发展两个重点,实施“党建带动、活动推动、群团联动”三大工程,在罗龙、九龙园区推动“园区型”统战创建工作,打造了“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两个重点”、“实施三大工程”的“123”园区统战工作新品牌。三是统战示范创建项目取得新成就。南溪街道“凤溪社区“1+2+3”“及“长兴镇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基层统战示范点创建工作,受到省委统战部部长田向利、副部长王斌元等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推动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发展南片区会上,10个市(州)的统战部部长,到我区现场参观调研。其中长兴镇农村“双创”人才统战工作示范点被省委统战部授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示范创新基地”称号。启动农村双创人才统战工作示范基地扩大深化工作,将农村“双创”才联谊会作为全区乡镇涉农新阶人士的组织载体,作为全区新阶联谊会分会加强建设。邀请中国农业大学徐铁教授来南调研座谈,对农业农村双创人才统战工作服务乡村振兴进行把脉问诊。召开社区统战工作现场推进会,将南溪街道凤溪社区“1+2+3”统战工作经验推广到全区。

2.以服务中心为导向积极作为。一是着力做好经济统战工作。制定出台南溪区基层商会建设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基层商会建设工作计划,14个乡镇商会基本建成,成都宜宾商会南溪区分会正式挂牌。高效运行非公经济“直通车”,组织召开协调会3次,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多年遗留的问题和困难26件。建立“政府搭台、银行唱戏、银企合作”的政银企长效合作机制,协助30余家非公企业实现融资2.89亿元。二是着力做好民主党派工作。组织民主党派成员赴贵州毕节参观学习,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召开民主党派“双月”主题座谈会,及时通报情况,引导他们献策出力。推动九三学社宜宾市委与南溪区政府签订《九南合作协议》,启动了九三学社与南溪在乡村振兴、医药卫生等方面的合作项目。定期主动与民主党派上级组织联系汇报工作,接待《团结报》主编、民革重庆市委、九三学社中央、同济大学委员会、巴中委员会等省内外民主党派来南溪考察调研10余批次。三是着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开展“4+1”宗教工作模式,整合宗教工作县乡村三级网络资源及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宗教管理法治化水平五个提升。强化“三支队伍”教育培训提升全区宗教工作整体水平。推动天主教堂公房棚改、清真寺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基督教堂选址搬迁工作。持续开展伊斯兰教防止“三化”宣传教育,认真整治“两乱”、基督教私设点、佛教商业化等乱象。省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调研组调研考察时,对南溪宗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组织赴藏区看望慰问了18名援藏干部人才,走访慰问了新龙县2户藏族贫困户。对上争取民族地区专项扶持资金25万,积极改善民族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南溪职中、南溪街道凤翔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点有序推进。四是着力做好港澳台统战工作。全市台办系统工作会在南溪召开,区台办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协助承办了全省台办系统宣传调研工作会。邀请了原省台办主任周敏谦来南溪做涉台形势报告会,南溪区广大干部对台形势有了新认识。指导台联会在重大传统节日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惠台31条”、“川台70条”内容。巩固“第十三届中华小天使交流体验营”交流成果,指导南一中交流学生保持与台湾小朋友密切联系。五是着力做好其他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三大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四川篇”、“统战篇”,组织统战系统充分讨论,引导统战成员为宜宾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献计出力。完善统战工作考核体系,明确职能、重点、特色三个目标层次,突出考核重点项目及特色创新工作。坚持“项目化工作法”,实行责任清单制,从区级和乡镇两个层面细化确定工作任务39项。坚持制度化召开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工作。组织统战成员积极行动,为脱贫攻坚捐款捐物30余万元,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

3.以健全机制为导向主动作为。一是区委区政府带头做好统战工作。制定出台南溪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明确了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职责。区委书记肖敏同志全年参加统战系统的工作会议、主题活动18次,区长何永宏同志13次。全区民革、民盟、民建、农工、九三等5个民主党派及新联会、台联会、知联会等3个统战团体联谊交友全覆盖。二是着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制定出台了南溪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南溪区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规则,细化了责任,明确了任务。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了2次会议,分析研判了全区统战(宗教)工作新情况、新形势。三是着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建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信息数据库,对全区550名党外干部人才数据库进行了动态管理。成立南溪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汇聚了58名有代表性的新阶人士。收集整理了89名党外后备干部名单,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了党外干部培训班。向区委推荐了5名党外后备干部。四是着力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增配1名民宗局副局长、1名民宗股长。实施统战工作项目化管理,坚持每周一次机关碰头会,每月一次学习交流会,每月编发一期《统战简报》。全年集中培训统战干部2次300余人次,为全区100余名统战干部编发《统战工作手册》、《宗教事务条例》等学习资料500余份。

二、机构设置

区委统战部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干部股、民宗股、对外联络股四个股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为309.3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05万元,增长39.7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保、公积金缴费的增加、目标绩效计入当年费用以及市级民族团结进步资金2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7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9万元,占68.76%;项目支出77.77万元,占31.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9.3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05万元,增长39.7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保、公积金缴费的增加、目标绩效计入当年费用以及市级民族团结进步资金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1.76万元,增长40.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各项社保、公积金等基本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55万元,占86.1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万元,占6.39%;医疗卫生支出5.1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占5.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8.96万元,完成预算80.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25万元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资金因项目未完工未使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 台湾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2.77万元,完成预算5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宗教团体和党外人士生活费的考核实在12月底进行,次年兑现。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9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员工考核尚未完成,13月工资次年兑现。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 无预算及支出。

3.科学技术(类): 无预算及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无预算及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屏山统战部、崇州委统战部等领导及兄弟区县统战部来南调研接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及兄弟区县来南调研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暂未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执行过程中,暂未有满足条件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年初所有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区委统战部无专项预算项目,一般预算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支付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职责履职尽责,取得一系列的荣誉,长兴镇农村“双创”人才统战工作示范点被省委统战部授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示范创新基地”称号并做经验交流,被省人社厅、省委统战部联合授予四川省统战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成功推动九三学社宜宾市委与南溪区政府签订《九南合作协议》,并达成相关合作事项;接待《团结报》主编、民革重庆市委、九三学社中央、九三学社广安市委、九三学社同济大学委员会、九三学社巴中市委等省内外民主党派组织来南考察调研10余批次,服务对象对统战工作非常满意。本部门所有年初预算项目均进行了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统战工作经费民族工作经费、宗教工作经费、对台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统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团结凝聚广大统战成员建设新南溪,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民族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5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33%。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民族交流交往,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丽南溪,发现的主要问题:民族乡镇建设项目进度较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民族乡镇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3.宗教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全区宗教和顺。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港澳台侨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团结凝聚广大台胞台属,促进对台交流。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区委统战部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委统战部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未自行组织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3万元,比2017年增加2.06万元,增长16.5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委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指单位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宗教事务宗教工作专项:指单位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港澳台侨事务台湾事务专项:指单位用于港澳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区委统战部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委统战部为一级预算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台办合署办公,设置办公室、干部股、民族宗教股、对外联络股4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市、区委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组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

    4.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监管各级民族专项经费;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事务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民族宗教行政审批事项。

    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做好侨胞、侨属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6.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对台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对台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对台工作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两岸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好台湾政治团体、台胞的联络、接待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涉台宣传教育,指导区台胞台属联谊会,团结、教育我区台胞、台属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区各民主党派组织、工商联及有关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全区统战干部队伍和党外干部队伍培训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物色联系一批代表人士,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9.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0.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开展工作;协助做好统战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统战委员的推荐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11.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2.承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台办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台办)机关行政工作人员为10名,其中公务员9名,事业人员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统战部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309.36万元,决算收入为309.36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统战部基本支出171.19万元,项目支出77.7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区委统战部严格按照区财政要求编制2018年预算,并充分征求相关股室意见编制项目,预算编制与部门运行情况及相关费用相符。

2.执行管理情况。

区委统战部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进行费用支付,预算执行按财政进度执行,并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节能降耗,“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3.综合管理情况。

区委统战部无政府性债务管理、非税收入执收,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完善并运行良好,依法接受市、区财政监督,按照区财政的安排部署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二)专项预算管理。

无。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区委统战部将2018年绩效支出进行整体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区委统战部整体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区相关规定,没有违规购买土特产、消费烟及高档酒、娱乐消费、大额费用报销等行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费用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列支,没有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奖金、慰问金等行为,没有违规设立“小金库”。

(二)存在问题。

    部分职工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还不够重视,应加大宣传及培训力度。

(三)改进建议。

    加大对部门职工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做好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未开展。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