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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2 09:55:24
来源: 区政协办


政协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2023年区政协围绕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三大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其重点工作主要有: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围绕加快发展、民生改善专题调研视察,做好联络联谊和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政协队伍和机关建设。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铸牢初心之魂,坚定政治方向

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政协事业方向正确、行稳致远。一是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以“书香政协”读书活动为载体,开展主题演讲、书画展览、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思想引领、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二是全面贯彻党的主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政协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始终把政协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下,把区委的要求转化为政协履职的行动,做到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三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完善“双联系”制度,探索推行“党建+协商”“党建+网格”“党建+助力”等履职模式,成立以党员委员为骨干的服务队伍,深入开展“进网格、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推动党建与协商深度融合。

2.立足政协之能,服务发展大局

主动融入全区改革发展大局,精心选题、精准建言,实现从“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全面提升政协服务中心大局贡献率。一是助力发展多献务实之策。聚焦高质量建设“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紧紧围绕“聚产”“营城”“引人”等问题精准建言。积极开展“长江大保护委员大联盟”“委员大招商助力大发展”等活动,持续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心系民生多谋为民之事。坚持履职为民,紧扣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社会保障体系、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决策部署,深化“双助”活动。持续关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养老育幼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汇集民意、反映民声。三是紧盯重点用好监督之力。找准民主监督与党政所需、群众所盼的结合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民主监督,健全监督机制,丰富监督形式,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3.肩负协商之责,提升履职质效

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协商制度体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一是构建协商议政新格局。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衔接、深度融合,拓展协商渠道、完善协商路径、规范协商流程,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协商民主新格局。二是推动履职重心向下移。持续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委员力量下沉、协商触角下延,将“有事来协商”与“双助”等活动紧密结合。围绕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等开展小微协商,把协商活动开展到田间地头、问题解决在院坝、小区,使政协履职更“接地气”。三是扩大协商品牌知名度。搭建“协商在基层”平台、畅通“服务在一线”渠道、完善“委员在身边”机制,做优“有事来协商·南事不难”品牌,积极化解矛盾、疏解情绪、凝聚共识,切实把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4.汇聚磅礴之力,凝聚思想共识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在“同”上做更多探索,画出最大同心圆,在“融”上做更多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一是凝心聚力画大“同心圆”。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拓宽社会各界参政议政渠道。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等在政协平台履职尽责,促进党派、团体沟通联系、合作共事。二是团结合作扩大“朋友圈”。充分发挥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激发委员活力,拓展人才资源,增进同外地知名人士、知名企业的友好往来,为投资兴业牵线、招才引智搭桥。三是内外共鸣唱响“同期声”。深度挖掘南溪历史文化,突出南溪特色,持续推出“委员话”系列精品力作,把镜头对准委员,把话筒交给委员,深度报道委员在协商议政、“双助”活动、经济建设等工作中的担当作为,讲好新时代政协履职故事。

5.夯实履职之基,展示政协形象

坚持从严从实抓好政协自身建设,全面增强系统合力,不断夯实履职基础,树立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样子。一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健全委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多层次、多途径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委员“四种能力”,打造素质高、能力强、履职优、作风硬的政协委员队伍。扎实开展“三建三访三做”活动,坚持“与民有约、听民所呼、为民吹哨”,达到一个委员影响“一众人群”的乘数效应,积极传递正能量。二是加强专委会和界别建设。充实专委会人员配置,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发挥专委会上下通达、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界别活动,形成“一委一品”“一镇一特色”的独特品牌。三是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坚持以“三提两好”行动为抓手,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服务优的模范机关,提高政协机关服务水平。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情况。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二)人员情况。按照编委会明确的单位属性,2023年我单位编制数24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包括区政协领导),行政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7名。 

区政协办2023年在职职工17人,其中:公务员11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4,776.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5,603.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225.7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271.32元、住房保障支出270,675.12元。2023年收支总预算6,004,776.02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23,907.25元,主要是因为:1.在编在职人员增加6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人员2人;2.根据预算要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基数调增。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政协办2023年收入预算6,004,776.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4,776.02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政协办2023年支出预算6,004,776.02元,其中:基本支出4,618,276.02元,占支出预算的76.91%;项目支出1,386,5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23.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4,776.02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4,776.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4,776.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5,603.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225.7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271.32元、住房保障支出270,675.1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政协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4,776.0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23,907.25元,主要是因为:1.在编在职人员增加6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人员2人;2.根据预算要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基数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5,60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4.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225.76元,占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271.32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270,675.12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区政协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政协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618,276.02元,是用于保障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目标绩效考核奖/保险类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86,500.00元,是用于保障政协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基层政协工委等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 行政运行(政协)(项):2023年预算数为2,757,997.11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奖金、目标绩效考核奖、社会保险缴费、福利费,机关运转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项):2023年预算数为650,000.00元,主要用于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和基层政协工委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 政协会议(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会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 委员视察(项):2023年预算数为286,500.00元,主要用于委员视察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 事业运行(政协)(项):2023年预算数为921,106.71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联络和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奖金、基本绩效工资、目标绩效考核奖、公用经费,新工勤人员工资、目标奖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主要用于“三亲”编辑即《南溪文史》编辑、印刷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1,524.16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和机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

142,701.6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福利费、管理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991.71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8,266.1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9,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013.4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21,106.7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18,276.02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6,276.0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目标考核奖励、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92,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政协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3,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区政协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原因是车改无公车。(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区政协办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政协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政协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2,000.0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7,716.13.00元,增加13.28%,原因是因为根据财政预算要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预算政府采购项目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政协无公务用车。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区政协办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 行政运行(政协)(项):指区政协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区政协开展政协会议等日常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区政协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区政协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区政协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政协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区政协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区政协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15.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