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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南溪区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6 11:55:00
来源: 审计局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宜宾市南溪区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10日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宜宾市南溪区审计局局长  罗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区政府委托,现就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自去年8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区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年来,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23个,查处违规金额317.6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9321.47万元,违规多计工程款3582.97万元;提交审计报告26篇,提出审计建议66条,向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件。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落实财政政策,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708万元,增长6.06%;积极争取债券资金105871万元,保障了重点项目的有序推进;继续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基础教育补短板工作、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等,民生支出完成266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以上。从总体上看,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并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和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区级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26490万元,支出417649万元,结转下年884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0348万元,支出250012万元,结转下年33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29万元,支出1429万元;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24415万元,支出7623万元,结转下年1679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全力组织收入,持续做好民生保障,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清理盘活和使用存量资金13885.72万元。截至2019年底,南溪区财政未按规定清理盘活财政预算周转金、专用基金结余、家电下乡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等存量资金925.92万元;6个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级其他部门实拨资金形成的资金结余、部门长期沉淀超过两年未使用的其他资金等共计12959.8万元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二)暂付款消化计划制定不符合要求,实际消化未达到30%。截至2018年12月底,南溪财政需清理化解的存量暂付款93316.57万元,南溪区制定至2020年拟消化暂付款26479万元,2019年南溪财政消化暂付款13836.21万元,实际消化比目标任务少14158.76万元。

(三)库款保障水平过低。南溪财政2019年12月月末“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月末库款余额/本年度月均库款流出)为0.34,低于0.4;2019年末,南溪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占用上级财政库款和其他负债类资金合计158115万元,与国库存款22506万元相比,缺口135609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673.56万元。抽查发现,南溪区2017年留宾乡幼儿园、裴石镇幼儿园改扩建项目,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黄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排口迁建工程项目债券资金共计673.56万元超过1年以上未使用。

(五)应缴财政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抽查发现,区交运局、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档案馆、市自规局南溪区分局等8个单位将收到的利息收入、违规存约费、教师服务期满违约金、越野车赛赞助款、销售档案收入等纳入往来科目核算,未按要求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上述收入截至审计日余额301.38万元。

(六)应缴未缴税收收入12.93万元。长兴镇人民政府代征农户耕地占用税共计12.93万元,未上缴国库。

(七)部门预算执行率低。截至2019年底,从实际支付额度与当年可用总指标比对分析发现:区政务中心、裴石镇中心幼儿园两个预算单位执行率在20%以下,区财政局、区档案馆等23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率在70%以下。

(八)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拨付21801.69万元。经抽查,2019年市自规局南溪区分局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向单位基本存款户转入超期房租、消防训练中心征地项目征地经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等共计21801.69万元。

(九)收缴国有企业利润不规范。经抽查,2018年财源公司、龙投公司、中卉公司利润分别为1114.12万元、3751.63万元、1133.13万元,2019年财政收缴利润收入分别为1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十)部分预算单位代管资金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经抽查,市自规局南溪区分局、区发改局代管资金共计14388.25万元均未纳入单位账统一核算。

(十一)挤占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3.29万元。经抽查,市自规局南溪区分局2019年在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中列支公休假补贴13.29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已作出及时收回统筹使用、缴入国库、限期归垫等审计处理意见,并提出了加强债券资金项目管理、加大暂付款催收和分类处置、统筹编制预算等审计建议。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取各预算单位自查和区审计局延伸抽查的方式,对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发现相关预算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资金54.75万元。

(二)部门基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妇联、区扶贫开发局等9个预算单位大额现金支付29.95万元;区妇联、区纪委监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个预算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支出32.37万元;区市场监管局等2个预算单位账务处理错误1028.53万元。

对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和区教体局开展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区教体局存在:部门决算报表相关信息不准确5.7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存在: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与账面数相差1.77万元。

(二)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教体局存在:滞留2016年教育扶贫资金7万元、体育设施培训费3万元。区发改局存在:审批项目决策依据不规范、《办事指南》不规范、各类事项审批文件不规范、未按规定事项名称进行审批、未按批准的项目名称进行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存在:挤占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专项资金1.91万元、滞留造林经费专项资金1.47万元。

(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区教体局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购买接待用酒0.06万元。区发改局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区农业农村局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2.2万元、违规报销公杂费0.05万元、公务接待陪同人数超标准、公务接待无公函、未按规定冲销油卡。

(四)部门基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教体局存在:应列未列固定资产6.31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0.49万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246.27万元。区发改局存在:账务核算不规范176.16万元、不合规票据入账0.66万元、违规出借备用金1.4万元,未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区农业农村局存在:应列未列固定资产27.51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1.89万元、擅自核销往来款589.58万元、账证不符12.36万元、账务核算不规范1.73万元、原始凭证不完整、科目使用错误。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存在:轮作休耕项目未经批准超范围在仙临镇金鱼村实施、违规拨付麻竹修复款5万元和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资金80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已作出及时清理往来款、限期拨付、限期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限期取得合规票据、限期调整账目、限期缴入财政专户等审计处理意见,并提出了加强会计基础核算工作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审计建议。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今年开展了长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编制不准确。2019年度决算报表中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总额与会计明细账上的支出总额相差120.5万元。

(二)滞留财政专项资金44.22万元。截至2020年6月,长兴镇政府有3年以上精准扶贫资金6.77万元、民政资金37.45万元未使用。

(三)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78万元。长兴镇政府2019年收到利息收入、房租收入、投标报名费等共计2.78万元,未缴入财政收入专户。

(四)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

(五)违规报销公杂费0.03万元。2019年1月,长兴镇政府职工到呼和浩特和成都参加培训公杂费未减半,共计超标准报销公杂费0.03万元。

(六)往来款未及时清理。2019年末,长兴镇政府3年以上的往来款1348.97万元未及时清理。

(七)重大支出无决策依据。2019年长兴镇政府支付宜宾市南溪区花卉协会菊文化旅游节赞助费1万元、长兴镇派出所工作经费2万元,无相关会议决策依据。

(八)违规合并账目。2019年初长兴镇政府设置科目时,直接将部分上年往来明细合并核算,致使其账簿不能真实反映账务状况。例如:2018年末“其他应收款-单位往来”共29项,2019年初合并后“其他应收款-单位往来”共5项。

(九)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长兴镇红德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路及产业路项目的长度、宽度及施工质量均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十)未执行政府采购10万元。2019年11月,长兴镇政府支付四川美地农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方案编制费10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十一)多支付餐费0.03万元。2019年1月,长兴镇政府多支付南品汇餐厅餐饮费0.03万元。

(十二)会计核算不规范0.4万元。2019年长兴镇政府将端午节活动用餐、加班工作餐、退休干部重阳节活动餐费等共计0.4万元纳入公务接待费核算。

(十三)白条入账12.83万元。抽查发现长兴镇政府用购菜清单、收款收据等列支食堂费用12.83万元。

(十四)隐瞒集体收益0.41万元。抽查发现,长兴镇水口村一社社长未将长兴镇政府转入其个人账户的3.49亩集体土地

流转收益0.41万元,上交社集体纳入核算。

对上述问题,审计已作出了按规定限期使用、限期缴库、限期补齐、及时清理往来款等审计处理意见,并提出了夯实会计基础核算工作、加强专项资金审批、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强化村社资金管理等审计建议。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关于稳增长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总体部署,重点对脱贫攻坚、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等开展了跟踪审计。总体上看,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制定具体措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情况

对2019年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水质检测工作未执行到位。南溪区未发布村镇集中供水水质情况。

(二)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核减不及时,导致多发放补贴0.5万元。江南、长兴、仙临等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存在迟报减员,涉及13户家庭多发放补贴0.5万元。

(三)教育扶持申报不及时,导致8名学生未享受补贴1.4万元。仙临镇、刘家镇政府共计2名中学生未主动申报助学金;汪家镇、裴石镇、罗龙街道办共计6名职高生未主动申报雨露计划补贴,导致未享受教育扶持资金共计1.4万元。

(四)财政收益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分红7.25万元。2015-2019年,南溪区共实施44个财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截至2020年4月底,其中3个项目未按规定向量化股权贫困户分红7.25万元,涉及贫困户156户。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2019年,黄沙镇方山村、裴石镇石林村白条列支租车费、河道清理费、养猪场建设项目费等共计3.38万元;黄沙镇方山村、双燕村大额现金支付人饮工程泵房维修、公路维修费共计6.36万元;南溪街道东堂村东顺种养殖专合社借款利息、刘家镇石塔村村集体资产公司加油费共计0.25万元分别在其村委会运行经费中列支。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尽快补发应享受补贴、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等审计处理意见,并提出了加大对贫困户产业扶持、严格落实返贫机制监测制度、加快落实核算中心、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进度等建议。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区审计局共完成宜宾市南溪区九龙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滨江四期景观及道路工程、滨江四期防洪堤景观一期(滨江四期防洪堤一标段迎水面)项目、长腰山到西城新区连接线道路工程(凤凰大道)等12个政府建设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查处施工单位违规多计工程款3571.35万元。

七、涉农资金审计情况

对南溪区2016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产业)项目、2018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违规多计工程款11.62万元。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产业)项目,施工单位违规多计工程款11.62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设定不符合规定。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产业)项目按10%设定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投标保证金不超过2%的规定。

(三)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14.06万元。2016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产业)项目,24家投标单位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14.06万元。

(四)违规支付工程款。2016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产业)项目,其中1-3标段中标单位分别为四川省中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天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共计1082.22万元,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办事处将1-3标段的部分工程款共计501万元支付给个人,占合同价的46.29%。

(五)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服务费8万元。2016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产业)项目,业主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设计预算编制8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据实办理工程结算、今后不得发生类似行为等审计处理意见,并提出了加强前期准备工作管理、加大工程结算资料审查工作力度、加强合同管理及财务审批制度等审计建议。

八、审计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度。财政在编制预算时应统一筹划,全面兼顾,突出重点。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地向财政部门反馈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以提高预算执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加强债券资金监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对债券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全程监控债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项目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债券资金安全高效地使用,进一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三)全面清理往来款项,强化往来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及各预算单位应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消化措施,进一步加大暂付款的催收和分类处置,避免资金长期占压,加速资金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整合统筹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项目资金聚合效应。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切实做好各项重点支出资金保障工作。完善绩效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和部门正在抓紧整改。区审计局将依法开展审计执行检查,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依法审计,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砥砺奋进,担当作为,为建设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美丽新南溪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