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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18:31:11
来源: 审计局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南溪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组织专题研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抓制度建设,用好的制度机制保障问题整改。印发《宜宾市南溪区审计整改及屡审屡犯问责办法》,促使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促进审计问题和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屡审屡犯的顽疾。

(二)谋项目计划,用好的审计项目落实经济体检。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找准审计工作切入点,围绕国家政策要求、区委区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思考、谋划审计项目,重点关注财政金融、保障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特别是加强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监督,助力经济平衡健康运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强研究思维,用好的审计技术提升审计质量。融入研究型审计思维,将审计项目当成课题进行调研、分析、求证。从研究的视角,用研究的思维和方法开展审计工作,实现审计观念、思维方式、审计内容、技术方法和审计管理等方面创新,切实提高审计项目实施效率和审计成果质量。

(四)促协调配合,用好的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探索审计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财政金融等部门的贯通融合,加强协调,相互支持,形成监督合力。同时积极建立审计整改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找准整改对策,同向共同发力,形成整改合力。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8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相关单位部门积极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12月1日,16个审计项目涉及的6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1个,完成率88.4%,正在整改8个;涉及的问题金额102163.48万元,已整改到位90482.55万元。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3357.42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整改。

2.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9.7万元的问题。仙源街道办事处已于审计期间缴入国库。

3.关于以拨作支23375.9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杜绝以拨代支、违规拨入财政专户等行为发生。

4.关于无预算安排支出69.45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全部收回。

5.关于违规组织验收的问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已于审计期间组织相关单位对未拆除的农户原基全部拆除。

6.关于债券资金闲置1214.68万元的问题。四川宜宾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宜源置业有限公司已于审计期间全部使用。

7.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3.35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规定收回大观镇和黄沙镇的存量资金3.35万元。

8.关于财政直达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下达预算指标1404万元。

9.关于未按规定拨付资金5063.54万元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2021年将南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3194万元全部拨付到宜源置业有限公司,今后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支付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办〔2021〕7号)文件精神,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021年12月,区农业农村局拨付溯源农业公司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乡村振兴项目资金2937.6万元的问题,截至2022年4月底,该项目实际产值为1071.42万元,截至2022年10月底已完成产值1884.77万元,剩余1052.83万元已退回区乡村振兴局;刘家镇太平村集体公司多支付王涛个人乡村振兴以工代赈项目劳务费3.36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全部追回。

10.关于未及时支付4.61万元的问题。黄沙镇政府已于审计期间全部支付。

11.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刘家镇大庙村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提升项目已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区级验收;昭德路内涝整治工程已基本完成。

12.关于未及时报账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大观镇飞马村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报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决算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区经济商务科技局已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今后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财务规定,确保支出准确真实。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1)区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违规将财政资金拨付至代管资金账户90万元的问题,已将该笔资金于2022年7月4日划拨给四川南溪徽记食品有限公司,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关于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1.38万元的问题,已将该资产计入固定资产,并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关于公务接待“三单”不齐的问题,已补齐公务接待相关资料,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关于重复报销差旅费0.04万元的问题,已将重复报销资金收回,今后严格按照《宜宾市南溪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违规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单位基本账户165.05万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部门资金支出管理,降低财务风险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关于非实质性借款5.33万元的问题,已将年末现金统一存入银行存款基本账户后转代管金账户,实现现金和银行存款基本账户双清零;关于烈士陵园修缮改造项目报名费未及时存银行0.17万元的问题,已按现金管理规定执行现金收支,对现金收入无特殊情况当天存入银行;关于公务接待三单不齐的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附件资料,今后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开展公务接待;关于超次数接待的问题,今后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开展公务接待;关于多报销差旅费0.04万元的问题,已收回多报销费用并存入银行。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区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8.69万元的问题,其中:区精细化工行业协会清算余额3.85万元已于2022年10月12日缴入财政专户;和正融资公司利息分红44.83万元,正积极对上汇报,争取尽快将此资金缴入财政专户。

(2)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军休所维修改造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已督促项目施工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6万元的问题,今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关于财务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1)区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42.9万元的问题,正在与区财政局对接,尽快将此金额进行核销;关于不合规票据入账0.24万元的问题,已补齐相关票据;关于银行存款账实不符3.86万元的问题,已对此资金进行调账处理。

(2)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超范围列支电脑耗材0.95万元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慰问,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关于差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附件资料,今后加强对公务出差原始凭证、票据的核实;关于出差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今后严格落实差旅管理办法,切实做到“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关于不合规票据入账0.22万元的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附件资料,今后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关于原始凭证不完整的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附件资料,今后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三)仙源街道财政决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的问题。仙源街道办事处在今后的财务核算时将严格规范财务核算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单位的收支情况,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违规将财政资金拨付至单位基本账户298.29万元的问题。仙源街道办事处已于2022年9月30日将上述资金全部支付完毕。

(2)关于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13.43万元的问题。仙源街道办事处已于2022年8月30日将该固定资产补记入账,今后将强化资产管理核算、转固定资产等工作,确保单位国有资产账表实一致,真实准确反映资产状况。

(3)关于公务接待“三单”不齐的问题。仙源街道办事处已补齐公务接待相关依据,今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4)关于多报销公杂和差旅0.41万元的问题。仙源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6月7日将多报销差旅费1480元收回;于2022年9月29日将多报销的公杂费360元及重复报销差旅费2260元收回,今后将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财务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553.36万元的问题。仙源街道办事处已制定清理往来款项方案,成立了清理往来款项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清理工作,截至2022年9月,“其他应收款”已清理38万元,“其他应付款”已清理122.23万元,下一步将继续清理,及时核销。

(2)关于重复退还装修保证金0.3万元的问题。王开富已于2022年7月将重复领取装修保证金存入仙源街道办事处账户。

(3)关于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仙源街道办事处今后将加强支出管理及内部控制薄弱环节。

(4)关于原始凭证不完整的问题。仙源街道办事处已补充相关资料,今后严格执行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小区应交未交维修资金673.59万元的问题。

已收回474.32万元,未收回的199.27万元已对应交未交的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立案,立案文号:一号广场(南住建城管立〔2022〕第17号),金盛农贸市场(南住建城管立〔2022〕第23号),下一步将移交法院处理。

(2)关于开发商长期占用代收的维修资金369.31万元的问题。区住房中心已收回169.82万元,未收回的199.49万元已对应交未交的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立案,立案文号:一号广场(南住建城管立〔2022〕第17号),金盛农贸市场(南住建城管立〔2022〕第23号),下一步将移交法院处理。

(3)关于挪用商品房维修资金22409.85万元及欠缴利息104.85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区住建城管局已全部收回。

(4)关于房改房资金未专户存储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督促区住房中心按规定进行整改。

(5)关于指定专户管理银行数量过多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正在与相关银行进行协调。

(6)关于未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专户管理银行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确定专户管理银行。

(7)关于未按规定全部核算到户的问题。目前已完成分户核算13853.46万元,余10786.95万元正在进行分户核算。

(8)关于未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的问题。区住房中心已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核算办法》要求设置会计科目。

(9)关于信息系统不完善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对银行业务人员开展培训,已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10)关于虚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骗取维修资金23.34万元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中心已追回江临天下、长江国际、学府灏景小区虚增工程量工程款共8.99万元,其余14.35万元正在与施工单位进行积极协调。

(11)关于主管部门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将加强对档案资料的审核保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行为。

(12)关于项目业主招投标及现场收方资料丢失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对项目业主委员会进行培训和指导,制定《宜宾市南溪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南住房〔2022〕9号),进一步加强对维修资金使用资料的审核把关。

(13)关于质保金约定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对相关社区和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和培训。

(14)关于未见第三方审价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加强对资料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15)关于未进行比选确定施工单位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加强对相关社区和业主委员的指导和培训。

(16)关于未按规定建立推荐名录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按规定建立推荐名录。

(17)关于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未实现最大化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与各相关银行制定组合存储方案,确保维修资金保值增值实现最大化。

(18)关于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制定《宜宾市南溪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南住房〔2022〕9号),加强维修资金管理。

2.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及效益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问题。区水利局已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施工合同未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问题。区水利局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严格按规定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有效推进我区农田水利项目建设。

(3)关于评标委员会人员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区水利局已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关于无相关变更资料便减少建设内容的问题。区水利局在今后的项目中将提升设计工作质量,减少设计变更问题。

(5)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和退还质量保修金的问题。区水利局已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支付进度款和退还质量保修金。

(五)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37名不符合城市低保保障的人员,领取城市低保补助资金5.33万元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完成37名不符合城市低保保障的人员相关城市低保补助资金清理清退。

(2)关于20名不符合农村低保保障的人员,领取农村低保补助资金3.92万元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完成20名不符合农村低保保障的人员相关农村低保补助资金清理清退。

(3)关于4名不符合特困分散供养的人员,领取农村特困分散供养补助资金1.74万元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完成4名不符合特困分散供养的人员相关农村特困分散供养补助资金清理清退。

(4)关于城市、农村低保直达资金,监控记录与大平台支付系统相差1284.24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对比检查了系统相关数据,对数据不一致问题进行修正,现直达资金监控记录与大平台支付系统已相符。

2.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项目已调整规划方案,前期建设内容不再实施。

(2)关于未完成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问题。宜宾源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工程变更资料审批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3.长江公路大桥项目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南溪区路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将严格执行相关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2)关于未按规定办理财务决算的问题。目前工程变更已签完,待工程结算完毕后再启动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4.南溪经开区2020年市政道路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监理单位人员更换,未履行变更手续的问题。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要求监理单位在2022年1月完成整改。

(2)关于未取得可研报告,项目已开工建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

(3)关于建设单位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今后将严格按要求执行。

5.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宜宾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了内控制度。

(2)关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存在未到岗履职的情况的问题。宜宾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约谈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已到岗。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专项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征收土地价款5488.67万元的问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已追收到位5353.65万元,剩余的135.02万元(土地出让金85.99万元和违约金49.03万元)因宜宾市南溪区畅安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支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已于2022年5月8日解除该地块(编号1402-2019-0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宜资源规划函〔2022〕142号)。

2.关于挤占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3023.16万元的问题。已进行整改。

3.关于少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506.86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1月24日,按相关要求向国家金库申请调账并将少计提的资金调整到位。

4.关于5宗地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开工的问题。九龙园区A-07-01-01地块已开工,1宗地已打围,其余3宗地正积极整改中。

5.关于部分村社违反报批程序规定分配使用土地补偿费546.3万元的问题。截至2022年1月4日,部分村社已按相关程序完善补批手续。

(七)企业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完成2021年阶段性成品油储备目标的问题。宜宾市南溪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在审计期间已完成储备任务。

2.关于未专仓储存大米的问题。各代储企业已按要求存储。

3.关于未按储备粮贷款约定账户收款的问题。宜宾市南溪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已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关于伪造进出仓单据的问题。2022年5月5日,宜宾市南溪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多计工程款453.84万元的问题。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据实办理工程结算,并按规定结转工程投资。

2.关于施工合同部分条款未细化的问题。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大对施工合同的审查力度。

3.关于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按规定执行工程变更管理。

4.关于未施工完所有工程便办理工程结算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后再进行工程结算。

5.关于项目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等主要人员擅离职守的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已按相关规定加强人员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树牢“只审计,不整改,等于白审计”的理念,始终做到审计揭示问题与推动问题解决相统一,从“根”上纠正重审轻改的错误思想,从“链”上补全审计整改制度漏洞。

(一)健全组织机构,推动建立整改督查股室。争取成立审计整改督查专职股室,专门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由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指导帮助被审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二)专题研究学习,切实抓好审计成果运用。将审计整改作为审计结果运用的主方向,将问题情况、整改情况定期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将审计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做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治理效果。将审计情况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单位学习内容之一,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专题学习,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更好推动南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细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强整改责任落实。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动真格、见真章、有实效,督促主管部门对其主管行业、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四)严格标准问责,不断推动问责逗硬落地。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关键作用,拿出“摸老虎屁股”和“武松打虎”的魄力,严格执行《宜宾市南溪区审计整改及屡审屡犯问责办法》,对审计发现问题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消极整改的,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的,追究被审计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属于屡审屡犯现象的,从重问责。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