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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15 18:03:04
来源: 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

宜宾市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1.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自主择业和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部厅领导充分肯定。5月15日,代表宜宾迎接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副主任于朝运、省厅副厅长温建调研;7月11日,代表宜宾迎接省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陈发清调研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通过调研,部厅领导对南溪区委区政府重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南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市局领导高度认可。11月20日,宜宾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攻坚现场推进会在南溪区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南溪区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中“主动服务法”措施和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中探索总结的“三三三工作法”。三是市级以上经验交流发言两次。11月20日,在全市服务体系建设暨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现场会上,南溪区做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的经验交流发言;12月3日,在全省2019年川南片区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推进会上,南溪区作关于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交流发言。四是市级以上推广经验两次。在11月20日全市服务体系暨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现场会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张仲均局长推广南溪区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主动服务工作法;在11月20日全市服务体系暨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现场会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张仲均局长在会上宣布,在全市推广南溪区“三三三”工作法,要求“三三三”工作法在南溪开花、10个县(区)结果。五是承办市级现场会一次。11月20日,南溪区承办全市服务体系建设暨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现场会。

二、机构设置

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14日成立,内设机构3个:包括:1.办公室;2.拥军优抚股;3.移交安置与就业促进股;下属事业单位3个:包括烈士陵园、军休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22.04万元,本年收入4348.21万元,本年支出3654.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15.37万元。我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对比数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1.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34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1.21万元,占99.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万元,占0.1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65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8万元,占1.9%;项目支出3585.6万元,占9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341.21万元、支出3654.88万元。我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对比数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我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对比数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4.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3.48万元,占98.32%;卫生健康支出55.06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6.34万元,占0.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54.88万元,完成预算80.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32万元,完成预算3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单位八一春节慰问经费预算偏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9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人员用自有运转经费垫资,未归垫,2020年1月归垫。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17.71万元,完成预算8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部分资金因支付不及时,留到2020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2020年7月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51.23万元,完成预算9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部分资金因支付不及时,留到2020年1月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9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3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07万元,完成预算5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财政提前下达2020年所需的保险接续补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完成预算3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历史剩余额大于实际需要支出额。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人员用自有运转经费垫资,未归垫,2020年1月归垫。

16.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5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院一站式费用1月才报来,剩余支出于2020年1月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因为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未预算“三公”经费,从自有运转经费中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公车,无购置费及维护费支出,无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8万元,新单位无预算,也无可对比数据。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7人次,共计支出2.38万元,人均接待费支出金额8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我单位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万元,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对比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98分,存在问题:部分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偏慢。改进建议: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财务收支的审核与管理,完善支出的审批手续,遵守现金制度和结算纪律,对报账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明确责任,有效控制财务资金的收支;

加大专项资金项目推进力度,按规定和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台账制度,细化专项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完整;加大各项保障制度实施。严格落实各类文件精神,落实保障制度,规范对象管理,定期核实更新保障对象资料,确保各类对象准、救助标准合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烈士公祭经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生活费区级配套”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848万元,执行数为6.98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疗保险缴费,保障他们的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每年的医疗保险标准有变动,预算存在误差。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与对应部门联系,了解最新标准,提高预算准确率。

(2)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职工的正常办公,提高了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水平。

(3)烈士公祭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每年烈士公祭的费用支出,弘扬烈士精神、祭奠革命先烈、缅怀英雄伟绩。发现的主要问题:财政惯例每年预算5万元,存在实际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提前预估,按实际列入预算。

(4)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0.1836万元,执行数为240.1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体现了国家对他们的关爱。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象惯例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基层服务站队伍的建设,提高管理能力。

(5)优抚对象生活费区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2.97万元,执行数为11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配套对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贴,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补助。发现的主要问题:优抚定补是每季度发放一次,存在统计滞后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是否可以一月发放一次,这样更好保障资金的使用,同时避免出现当月死亡却领3个月补助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

预算单位

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9848万

执行数:

6.9848万

其中-财政拨款:

6.9848万

其中-财政拨款:

6.9848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完成

100%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数

共18人

共18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保险缴费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缴费时间

每月

每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缴费金额

6.9848万

6.9848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自主择业军转干的影响

体现国家对他们的关心,保障老有所医

医疗保障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满意度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预算单位

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万

执行数:

20万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完成

100%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数量

办公家具77件(套),办公设备38台

办公家具77件(套),办公设备38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保修期限

3年

3年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购买安装完成时间

8月前

8月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所需金额

办公家具5万,办公设备15万

办公家具5万,办公设备15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营造良好的职工办公、群众办事硬件环境

保障办公环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烈士公祭经费

预算单位

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万

执行数:

5万

其中-财政拨款:

5万

其中-财政拨款:

5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完成

100%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烈士公祭活动次数

1次/年

1次/年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开展时间

9月30日

9月30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经费保障

5万元

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烈士公祭日的影响

弘扬烈士精神、祭奠革命先烈、缅怀英雄伟绩

弘扬烈士精神、祭奠革命先烈、缅怀英雄伟绩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

预算单位

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40.1836万元

执行数:

240.183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40.183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40.1836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完成

100%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涉及人数

3633人

3633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发放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执行日期

每年年底前

每年年底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缴费金额

240.1836万元

240.1836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优抚对象的影响

增加优抚对象收入,体现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爱

增加优抚对象收入,体现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爱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的满意度

97%

9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生活费区级配套

预算单位

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2.97万元

执行数:

112.9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2.9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2.97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完成

100%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人数

3633人

3633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发放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执行日期

每季度第一月中旬

每季度第一月中旬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缴费金额

112.97万元

112.97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优抚对象的影响

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体现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爱

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体现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爱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群

96%

96%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应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应在想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想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应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应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应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应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应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应除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应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拥军优属、部队供应、事业运行、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除反应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项目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25.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反应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14日成立,内设机构3个:包括:1.办公室;2.拥军优抚股;3.移交安置与就业促进股;下属事业单位3个:包括烈士陵园、军休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 机构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自主择业和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人员概况。南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事业编制15个,其中军休所3个、烈士陵园2个、服务中心10个,公务员编6个。2019年到位编制人员共14人:公务员5人,事业工勤2人,事业管理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总收入45702469.28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2220370.71元,财政拨款收入43412098.57元,非财政拨款收入700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年支出为3654880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92798.36元,项目支出为35856003.19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年初预算数9694714元,调整预算数45632469.28元,决算支出36548801.55元,本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9153667.73元。收入与预算对比出现差距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增加基本支出预算,且上级优抚、安置等经费2019年资金下达到到位。项目预算编制情况如下:

  1.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追加预算3631794.25元,支出1503093.76元,年末结转结余2128700.49元。
  2.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年初无预算,追加预算3961400元,2018年财返625271.77元,合计4586671.77元。支出2160730.02元,年末结转下年2425941.75元。
  3. 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年初无预算,追加预算878600元,支出494955.2元,年末结转下年383644.8元。
  4. 其他优抚。年初无预算,追加预算23528300元,2018年财返1547087.15元,合计25075387.15元。支出22512259元,年末结转下年2563128.15元。
  5.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年初无预算,2018年财返31431元,支出31431元。
  6.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年初民政转预算1349848元,追加预算27000元,合计1376848元。支出1376848元。
  7.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年初无预算,2018年财返16580.79元,支出16580.79元。
  8. 退役士兵安置。年初民政转预算2289000元,追加660910元,合计2949910元,支出2949910元。
  9. 义务兵优待金。年初民政转预算316000元,年末结转下年316000元。
  10.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年初民政转预算5233866元,追加预算952200元,合计6186066元。支出5177102元,年末结转下年1008964元。
  11.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年初民政转预算506000元,支出183174.4元,年末结转下年322825.6元。
  1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追加预算56750.3元,支出55087.36元,年末结转结余1662.94元。
  13. 住房公积金。追加预算63375.02元,支出63375.02元。
  14.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追加预算27055元,支出24255元,年末结转结余2800元。

通过以上项目的有效实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相关职能职责都得到了有效的开展。

(二)执行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共产生接待费23786元,接待297人次;无公务用车费用。因是新成立单位,无可对比数据。人均接待费支出金额80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共产生会议费1300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共产生培训费5313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培训支出。

(4)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3月14日挂牌成立,6月增加各项指标到大平台,7个月产生接待费23786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半年时间分别迎接了中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级检查,现场会等。

(三)综合管理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政策采购货物支出194250元;固定资产包括从民政无偿调拨及新采购固定资产原值合计492469元,累计折旧63931.56元,资产净值428537.44元;完成各项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按要求编制绩效并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1. 部分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2. 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偏慢。

(三)改进建议。

1、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财务收支的审核与管理,完善支出的审批手续,遵守现金制度和结算纪律,对报账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明确责任,有效控制财务资金的收支。

2、加大专项资金项目推进力度,按规定和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台账制度,细化专项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完整。

3、加大各项保障制度实施。严格落实各类文件精神,落实保障制度,规范对象管理,定期核实更新保障对象资料,确保各类对象准、救助标准合理。


附件2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项目2019年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补助又称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是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又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地方积极补助。

补助标准:按照服务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服务年限不足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地方经济补助依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县级公共财政预算。2019年主要发放2018年秋季、冬季,2019年秋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14日挂牌成立我单位的预算是机构改革从民政转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原预算460万,机构改革到我单位228.9万(由217.5万与11.4万组成)。2019年需要区级配套资金636.25万元,其中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231.1万元指标和发放都在民政局,我局主要负责2018年冬季177.45万元及2019年秋季227.7万元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合计405.15万元,上级补助82万元,2018年财返28.159万元,后期追加66.091万元,合计我局到位资金294.991万元。

2.资金使用。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231.1万元指标和发放都在民政局,我单位于2019年6月发放2018年冬季177.45万元地方经济补助,12月发放2019年秋季227.7万元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支付时符合相关的财经管理制度,进行了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按项目程序实施。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100%,并按项目保质完成。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提升了军人荣誉感,在全社会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激励了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

五、结果运用情况

该项目已按程序进行了目标公示、信息公开、预算公开。

六、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 年初预算金额准确度不高;
  2. 发放滞后。

(二)相关建议。部门之间应及时衔接,核实人员情况,进一步加大基层业务知识培训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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