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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22 16:19:58
来源: 办公室

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4.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5.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6.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7.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8.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9.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行为。

10.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推动美丽南溪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区二届四次党代会,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改革开放,紧扣“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美丽新南溪”总体目标,在闯关夺隘中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

2.继续推进扫黄打非及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影院、旅行社门店(网点)等进行日常检查;认真落实开展“扫黄打非”各项专项整治,做到日常监管不放松,特殊时段有重点,中、高考期间歌舞娱乐场所禁噪整治;校园环境周边整治等。

3. 夯实文化执法基层,加强行权平台、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文网卫士、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建设.继续发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的作用,及时录入日常检查和案件办理数据。

4. 实施系列文化惠民活动之“公益练歌房”项目,包括午后6元唱、免费K歌指导和全民K歌大赛;

5.继续协助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6.继续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和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收集工作;

7. 实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行动,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 PM10、PM2.5 平均浓度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持续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

8.配合做好《宜宾市新闻出版局(宜宾市版权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市文广旅游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相关工作; 

9. 做好文化新闻出版市场、重点文物保护和印刷复制企业、旅游市场日常巡查、安全监管工作。

10.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人均办案数不少于4件。。

11.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各项专项整治,做到日常监管不放松,特殊时段有重点。

二、部门概况

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二级独立预算单位,设机构一个,无下属单位。

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在职职工3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公人员3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195.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044.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21.1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14.24元、住房保障支出24915.84元。2020年收支总预算382195.48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345.37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收入预算382195.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195.48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支出预算382195.48元,其中:基本支出382195.48元,占支出预算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支出预算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2195.48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195.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044.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21.1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14.24元、住房保障支出24915.8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2195.48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345.37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19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21.12元,占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14.24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24915.84元,占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为315044.28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28421.12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社会养老、失业及其他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3814.2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4915.84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2195.48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695.4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25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元,较2019年预算一致。

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现有公务用车0辆。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6.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进行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00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000元,减幅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南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