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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1-26 11:15:00
来源: 办公室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意见、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市场营销工作。组织参加省内外的重大旅游促销活动。 

3.组织推动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参加国内大型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展会活动。组织大型文化文物、广播 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开展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交流合作、市场推广和“走出去”工作。制定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督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7.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9.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0.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文化与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全区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查职责。 

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2.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13.统筹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4.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生产安全、内容安全、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强网络文化、视听节目、旅游的服务管理和安全监管,强化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领域体制与机制改革,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巩固旅游支柱性产业地位。

18.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9.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0.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21.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22.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23.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24.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25.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26.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行为。

27.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抢抓三江新区设立和南溪职教园发展机遇,按照“一节两心三带四路”的总体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建设,加快建成文化旅游强区和长江上游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一)着力建设文化和旅游项目。包装文化旅游融合项目,争取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南溪区长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欢乐东方)、南溪朱德旧居陈列馆扩建项目、南溪区龙臣酒店改造项目、文物修缮项目、南溪区文化馆提升改造项目、南溪区文化和旅游规划编制项目、南溪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南溪博物馆建设项目8大项目。全面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创建工作,对标梳理情况,拟出短板清单,集中精力,狠抓落实。

(二)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继续深入推进公共文化场所设施设备免费开放和两馆分馆建设,会同首创公司推进综合博物馆建设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完善设施,优化环境,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加强行政村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岗位和“三区计划”文化志愿者管理培训,深入推进农村农民文化理事会建设。根据市场导向,创新推出大众喜爱、正面引导、立意深远的群众文化活动。

(三)着力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继续推进国保单位“南溪城墙”修缮工程前期相关工作。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及申报工作。实施馆藏文物字画修复工程,创新文物展示展览方式,编制南溪文物对外发布简介、目录。健全和完善朱德旧居陈列馆制度管理,继续利用南溪朱德旧居开展不同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通过文艺演出、展览展示、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让“保护文化遗产,共建美好家园”逐步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

(四)着力文化旅游活动“推陈出新”。持续开展旅游活动,挖掘旅游热点、游客兴趣点,精心策划丰富多彩且具有浓郁地方风情的文化旅游产品,举办长江文化旅游活动、第六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全民阅读活动,非遗展示活动等,融入豆腐干、白酒、白鹅、长江玉、显影画、布贴画、名人等经典元素,将文化旅游活动办出特色、打响名声。策划举办“文创节”、“民俗文化节”、“非遗创作体验节”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活动。

二、部门概况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单位内设机构5个:包括:1.办公室;2.文化艺术股;3.产业发展股;4.市场管理股;5.广播电视股。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包括:1.区文化馆;2.区图书馆;3.区文物管理所;4.区朱德旧居陈列馆;5.区仙源旅游公司。(具体到单位名称及各下属单位职能)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单位2020年在职职工61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事业工勤3人,事业人员5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55098.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845.4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871.64元、住房保障支出578879.4元等。2021年收支总预算12555098.11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30438.85元,主要是因为(具体原因)增加了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奖。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12555098.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55098.11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12555098.11元,其中:基本支出6796662.11元,占支出预算的54.12%;项目支出5758436元,占支出预算的45.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2555098.11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55098.11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55098.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245501.6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845.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871.64元、住房保障支出578879.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55098.11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30438.85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24550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9.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845.4元,占3.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871.64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578879.4元,占4.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大类是什么、款级科目是什么、项级科目是什么)如:

1.文化旅游体育(20701)与传媒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99):2021年预算数为11254501.6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对应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485845.4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在养老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2021年预算数为244871.6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2021年预算数为578879.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96662.11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6631.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0030.8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进行预算。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94442.81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17274.68元,减幅9.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车型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