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全民所有制全额拨款事业 ,区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对疾病的预防控制、开展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等“五大”卫生监测、防病检验工作及预防性健康检查,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卫生监督执法、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健康教育和应用性研究,对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进行技术指导。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是宜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文明城市、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关键之年,更是南溪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紧跟市两会、经济工作会部署,围绕“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美丽新南溪”总体目标,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事不避难、拼搏实干,努力在推动重大改革落实、重大举措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有新作为新成效,在闯关夺隘中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1、传染病防治工作:
(1)做好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坚持每天至少四次浏览审核、每天总览当天全部卡片,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坚持每天至少一次浏览自动预警信息,发现预警信息及时响应(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响应,其它预警信号在24小时内响应),响应率要求达到100%。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或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并进行处理、上报,及时记录异常信息处置情况。坚持传染病月质量分析和年质量分析,叙述发病概况,对疾病的流行特征流行趋势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防控建议。定期(夏秋季及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预测预报分析,定期对本地发生的重点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专题分析和报告。按时完成相关信息上报工作。加强全区23个医疗机构在5月—10月月期间的每个周五霍乱、不明原因肺炎主动监测数据上报工作。
(2)艾滋病防治工作:
指标:艾滋病疫情报告完整及及时比例(9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比例(90%);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配偶检测比例(90%);符合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覆盖率(90%);高危人群(暗娼)HIV抗体检测比例(70%);高危人群(暗娼)干预覆盖率(80%);高危人群(男男)HIV抗体检测比例(60%);高危人群(男男)干预覆盖率(70%);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接受结核检查的比例(90%);抗病毒治疗感染者/病人持续12个月治疗比例(85%);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服用预防机会性感染药物的比例(80%);检出、治疗双向转介(100%);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病毒载量检测率(90%);治疗病人病毒抑制比例(90%)。
(3)结核病防治工作:
年度目标:(1)以县(区)为单位,DOTS覆盖率100%。(2)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3)肺结核患者全程管理率达到95%以上。(4)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以上。(5)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6)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45%以上。(7)病原学阳性新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达到70%以上;5类高危人群耐多药筛查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降低狂犬病的发病水平。
(5)麻风病防治:
工作指标:(1)对可疑报病和线索检查率100%;(2)对密切接触者检查率95%:麻风病现症病人和家属每年开展一次;愈后少菌型病人和病人家属每年一次,连续5年;愈后多菌型病人和家属每年一次。
2、免疫规划工作:
加强生物制品管理,按期进行冷链运转;加强对区、镇(乡)、村接种人员安全注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对乡镇接种点的工作督导,指导基层做好儿童免疫规划的卡(簿)、证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巩固和提升我区规范化预防接种3A门诊建设的数量及优化预防接种单位的服务质量;推广互联网+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模式,0-2岁儿童家长预防接种手机APP使用率均达到90%。
(1)一类疫苗: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四川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每个新生儿从出生到6周岁必须接受22剂次的免疫接种服务。以乡镇为单位:儿童建卡率达99%,建证率达99%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9%以上。每2个月对我区报告的接种率进行分析评价。持续推进脊灰疫苗(麻疹)查漏补种工作,维持我区无脊灰工作状态,以乡镇为单位,目标人群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以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以入托入学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95%。开展接种率监测,按时上报调查报告。
(2)二类疫苗:遵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按区卫计局统一安排,年初召开第二类疫苗品种选取会。在群众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上,有计划、针对性地对适龄人群开展二类疫苗(水痘、百白破疫苗、腮腺炎、流感等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并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3)开展AFP、麻疹病例主动监测,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加强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预测预警,做好疫情处置;做好麻疹、白喉、百日咳、流脑、乙脑、甲肝、乙肝、水痘、腮腺炎等疾病的监测和病例报告及个案调查、随访处置工作。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及时处置各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在发现后48小时内报告率≥90%,乡级AEFI报告率≥2/1万剂次。
3、地方病防治
(1)疟疾:年“三热”病人血检总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0.5‰;疟疾主要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每月收集各医疗单位的血检报表、汇总,上报专报系统。收集消除疟疾省级评估有关工作资料,完成消除疟疾省级评估工作。
(2)碘缺乏病防治:积极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开展碘盐监测管理。
4、慢病防治管理工作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卫生和计生局的整体安排,进行年度培训、督导、考核;拟定2024年中央补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管理方案,对分配的资金完成专项使用。
(2)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收集本单位及全区全民健康活动、宣传相关信息,上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全年度全区不少于50条,各乡镇卫生院上报健康宣传活动及信息年度不少于10条。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200名以上。
(3)儿童伤害监测工作:伤害病例乡镇覆盖率100%,伤害病例学校覆盖率100%,伤害发生率≥2‰。
(4)肿瘤随访登记工作:指导全区开展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完成全区上年度肿瘤存活病人的随访工作,及新发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每周至少登录两次系统进行审核。恶性肿瘤发病率≥1.5‰ ,恶性肿瘤死亡率≥1.0‰、失访率≤10%。
(5)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每周至少3次登录人口死因管理系统进行卡片审核,审核率100%。以户籍人口计,粗死亡率6≥‰,身份证完整率≥95%,多死因链完成率≥70%,死因编码评价错误率<5。
5、卫生监测、检验工作
(1)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2025年12月10日前,将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微生物及致病因子监测工作总结报送市疾控中心和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2)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对哨点医院上报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实行双人审核,审核正确率不低于8%。
(3)开展学生营养餐监测和学校卫生监测工作。每年组织对监测学校的培训不少于1次;每学期对监测学校进行1次技术指导。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汇总。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完成仪器设备相关记录性表格以及仪器设备的校准等。做好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5)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每月与公检中心联系,取得水质监测报告并复印,送交区卫生执法大队与区水务局(完善交接记录),每季度统计,并负责公示相关事宜。负责在丰水期与枯水期网报相关数据,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年底撰写报告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发生突发水质事件时,参与流行病学调查,撰写调查报告。
(6)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每年组织对各乡镇卫生院的培训。
(7)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对全区9所学校开展监测工作,包括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学校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学生近视、肥胖、脊柱弯曲等健康影响因素及常见病监测。
二、部门概况
区疾控中心内设机构10个:包括:1.办公室;2.财务科;3.艾结科;4.地慢科;5.传免科;6.公卫科;7.检验科;8.质控科;9.门诊部;10.宣教科。
区疾控中心2024年年末在职职工43人,其中:事业人员4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疾控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 ,546 ,338.22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 ,148.75元、卫生健康支出8 ,002 ,281.94元、住房保障支出628 ,907.52元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9 ,546 ,338.22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1 ,001.71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疾控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9 ,546 ,338.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 ,546 ,338.22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疾控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9 ,546 ,338.22元,其中:基本支出8 ,605 ,638.22元,占支出预算的90.15%;项目支出940 ,7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9.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疾控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 ,546 ,338.22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 ,546 ,338.22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148.75元、卫生健康支出8 ,002 ,281.94元、住房保障支出628 ,907.5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疾控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 ,546 ,338.2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91 ,001.71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 ,148.75元,占9.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 ,002 ,281.94元,占83.83%;住房保障支出628 ,907.52元,占6.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15 ,148.75元,主要用于区疾控中心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 ,002 ,281.94元,主要用于区疾控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类)住房保障(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28 ,907.52元,主要用于区疾控中心人员住房保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疾控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 ,605 ,638.22元,其中:
人员经费7 ,742 ,551.4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63 ,086.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疾控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5 ,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 ,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 ,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区疾控中心无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区疾控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5 ,000.00元。
区疾控中心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特种车辆5辆,主要用于乡镇疾病预防工作督导及疫苗冷链运转。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区疾控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区疾控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 ,300.00元,严格按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进行预算。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无
(二)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区疾控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车辆5辆。区疾控中心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及区疾控中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区疾控中心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开展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医疗(项):指事业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区疾控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区(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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