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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1 20:06:05
来源: ​宜宾市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宜宾市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于2019年11月正式下发,我局属于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宜宾市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牌子(简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非公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牵头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工作。对区级部门暂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以及区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监管。
    3.
负责全区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审核、动态管理和公示工作。
    4.
指导并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的综合监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5.
负责全区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的政策拟订、任务制定、调查研究和协调实施。加强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积极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引导非公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教育引导非公企业守法经营、做优做强,协助指导全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6.
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估。牵头负责督促涉及非公经济扶持政策的落实。负责受理对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并及时交办、跟踪监督。
    7.
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协调解决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8.
按区政府授权承担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民生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区级行政许可权事项及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
    9.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负责 12345 市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继续引导、指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家族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过渡。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继续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重视、支持和培育发展有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为做强做大产业提供强有力的后备军。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攻坚工作。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从提升便民中心硬件建设标准、优化便民服务平台、规范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加强信息系统支撑五个方面,有序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工作。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即来即办。

(四)持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整合,推行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深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中心交易。

二、部门概况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内设机构6个:包括:1.办公室;2.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股;3.非公经济权益保障股;4.行政审批股;5.法规技术服务股;6.行政效能监察股。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属于其他事业单位,名为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增挂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牌子)。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0年在职职工16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3,844.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9,988.4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16.3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827.45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12.24元等。2022年收支总预算5,013,844.42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8,262.91元,主要是因为事业人员减少一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2年收入预算5,013,844.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3,844.42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2年支出预算5,013,844.42元,其中:基本支出3,819,444.42元,占支出预算的76.18%;项目支出1,194,4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23.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13,844.42元。收入包括: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3,844.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9,988.4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16.3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827.45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12.2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13,844.42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98,262.91元,主要是因为事业人员减少一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9,98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90.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16.32元,占3.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827.45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208,812.24元,占4.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7,463.3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4,4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68,211.5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99,913.53元,主要用于: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216.3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属于人员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7,746.3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属于人员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720.6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属于人员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4,6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住院补助,属于人员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6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保障缴费,属于人员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08,812.2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属于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19,444.42元,其中:

人员经费3,471,195.8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8,248.5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根据上级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出境安排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

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公务接待费

2022年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8,248.53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5,656.80元,增幅80.82%,主要是今年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和运转经费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标准由往年的7,500元/人.年,调整为今年12,000元/人.年;运转经费由往年的项目支出运转经费调整为今年的基本支出的运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府政务公开审批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