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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7 15:58:09
来源: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 土地资源管理。组织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用地;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生产率。主要包括规划与耕地保护、征地拆迁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地籍地政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
    2. 城乡规划管理。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编制和调整修改工作(总规除外);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和调整修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程规划管理和放验线及规划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提出、审批、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3. 矿产资源管理。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合理设置矿业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管理、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4. 地质环境监管。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搬迁安置。
    5. 测绘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6.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确权登记。负责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工作主要安排有以下:

(1)加强规划引领,深化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仙临粮经复合发展片区、南溪产城融合核心片区、大观农旅融合发展片区三个镇级片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正式审批后实施。完成城区三个详规单元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详规审批后全面施用。指导大观镇、仙临镇、裴石镇在2025年2月以前完成三个中心镇的镇域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南溪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指导乡镇对有需求的村庄或者村片编制村庄规划。

(2)加强管控约束,牢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一是守牢耕地红线。年度内确保实现我区耕地保护目标367548亩(不含托管区域为305369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20506亩(不含托管区域为265528亩)一亩不减少的底线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行为,严控新增违法用地。二是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补充不低于6100亩。科学统筹耕地恢复补充后备资源,有序推动园林地“上坡”、耕地“下坡”,重点恢复平坝、浅丘区域流出的优质耕地,实现年度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逐步实现优质耕地集中连片。三是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引进一批优质的社会主体来实施至少1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3)强化要素保障,服务重点项目落地

一是全力推进用地报批工作。开展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第1、3、5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继续推进X003与G353连接线道路(金竹西路)工程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配合完成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南溪段)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二是做好土地供应和消存消闲工作。计划供应土地1500亩以上,重点保障渝昆连接线1期、产城大道、青年路、青年桥、江屿城幼儿园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处置闲置土地215亩以上,完成1000亩以上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三是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开展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对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查清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状况并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是宜宾市南溪土地储备和利用事务中心和宜宾市南溪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在职职工72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9人;退休人员1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4670.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26元、卫生与健康支出67.79元、城乡社区支出54670.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5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0万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58018.8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5530.26万元减少17511.39万元;主要是2025年土储项目前期经费、征地拆迁项目、社保资金挂账还款等项目减少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5801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8.79万元,占收入预算的5.77%,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4670.08万元,占收入预算的94.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5801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65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48%;项目支出56582.2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97.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018.8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8.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26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67.7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5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70.08万元,支出包括:土地开发支出21435.53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9145.55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40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48.7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4185.59元减少836.8万元,主要原因划拨南溪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大观镇集中安置点项目建安费、启动南溪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大观片区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启动南溪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产城融合片区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26万元,占4.19%;卫生健康支出67.79万元,占2.0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56.61万元,占67.39%;住房保障支出104.14万元,占3.11%;;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0万元,占23.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5年预算数122.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其他行政单位养老支出。

2.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5年预算数59.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91.08万元,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2025年预算数为2135.18万元。主要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事业运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行政运行)、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资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为地块出让公告费用、地价评估费,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确权调查及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质灾害防治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780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划拨南溪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试点工作相关经费、地质灾害年度防灾经费,含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监测经费、应急物资储备、地质环境信息建设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卫生健康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15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根据工作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24年预算不变,主要原因是无工作安排实施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台公务用车编制,每年定额维修维护费3.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较2024年预算6.7万元下降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餐饮费等,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对上、对外衔接,协调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4670.0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71344.67元下降了16674.59万元;主要是土储项目前期经费、征地拆迁项目、社保资金挂账还款等项目减少预算。

(二)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70.08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支出21435.53万元,占39.21%;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9145.55万元,占16.73%;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4089万元,占44.06%。

(三)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435.53万元,用于耕地质量巡查项目、土地规划调整项目、耕地质量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项目、土储项目前期经费、征地报地社保预存、征地和报地及零星项目测绘费支出、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中山村土地整理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9145.55万元,用于2025年农转非医疗保险缴费、超期过渡房租、拆迁户春节慰问品、社保资金挂账还款。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4089万元,用于2025年征地项目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机关运行经费137.89万元,比2024年预算114.01万元增加23.88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2025年新晋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我单位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5年通用项目40个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项目1912.14元和政府性基金拨款项目54670.0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特定行工作任务和完成发展目标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