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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政策制度。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全区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武装部和武警中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综合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牵头组织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态化、督促检查常态化、整改落实常态化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做好市属在南溪区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组织实施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宜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关键之年,更是南溪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将紧扣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两会”、经济工作会部署,围绕“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美丽新南溪”总体目标,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事不避难、拼搏实干,努力在推动重大改革落实、重大举措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有新作为新成效,在闯关夺隘中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1. 煤矿方面:我区现存菜子沟煤矿于2010年10月经批准进入6改15万吨技改建设,2017年7月31日停工整改,后因政策和资金影响至今未申请复工验收。目前,该矿处于技改停工状态。鉴于此情况,我局2019年度煤矿工作:一是要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煤矿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扎实开展以“七查”为主题的煤矿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三是始终围绕瓦斯、水害重大灾害治理为核心,突出抓好各季度的工作重点:一季度重点抓好值班值守等工作,二季度重点抓好一通三防等工作,三季度重点抓好雨季“三防”、信访维稳等工作,四季度重点抓好国庆期间安全监管、岁末安全管理等工作。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改造升级工程。大力推进《宜宾市南溪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宜宾市南溪区推进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南安委〔2019〕3号)实施,落实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措施,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一张图一张表”建设。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年的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进行安全“体检”,在化工医药行业全覆盖推进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开展从应急管理部门选派人员到北方红光化工公司驻点试点工作。深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改提升,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3.综合监管方面:深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强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与工贸企业重大风险管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非煤矿山安全“体检”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提升非煤矿山现场管理能力。加大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2019年度关闭、退出目标任务。做好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及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4.强化重点时间节点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等大型活动和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并随时做好视频调度和处置突出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相关工作。 5.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等常备应急骨干力量建设。提升江河、水库水上应急救助能力。整合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接近实战的救援演练。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装备,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 二、部门概况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1.办公室;2.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股;3.矿山危化安全监督管理股;4.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管理股。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未独立核算),其他事业单位0个。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在职职工16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公人员2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3320.51元、上年结转3194084.4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04.6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74.88元、住房保障支出154174.08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0266.95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4753320.51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4770219.23元)减少16898.72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少运转类办公经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4753320.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3320.51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4753320.51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320.51元,占支出预算的40.42%;项目支出28320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59.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53320.51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3320.51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04.6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74.88元、住房保障支出154174.08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0266.9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53320.51元,比2018年预算数(4770219.23元)减少16898.72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少运转类办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04.60元,占4.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74.88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154174.08元,占3.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0266.95元,占89.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大类是什么、款级科目是什么、项级科目是什么)如: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24956.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47.8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办公费(报刊杂志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4256.14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478.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高额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事业单位人员经常性补助工资福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4174.0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应急)(项),2019年预算数为1385626.7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项),2019年预算数为2782000.00元;事业运行(应急)(项),2019年预算数为72640.1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咨询费等)、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1320.51元,其中:人员经费1790790.2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0530.2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9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89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安排的出境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1次,出国境1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3000.00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前我局均未安排过出国(境),也未预算和产生过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局自2016年8月公车改革后,无公务车;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局自2016年8月公车改革后,无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900.0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进行预算(按当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不超上年预算规定执行)。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餐饮费等,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对上、对外衔接,协调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403130.24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用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国有(固定)资产占有453481.00元,均在正常使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度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32000.00元。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应急)(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项):机关单位开展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离退休人员办公费(报刊杂志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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