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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23 15:15:37
来源: 区医保局

2018年度

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3

附件1............................................ 23

附件2.................................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部分  附表...................................... 2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7

二、收入总表...................................... 27

三、支出总表...................................... 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职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参保扩面超额完成。2018年,我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6161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4315人,完成市上下达任务328800人的104.7%。

2.深入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2018年,我区有5家医疗机构分别开通了跨省、省内住院联网异地结算和省内门诊联网结算;有3家医疗机构开通了省内门特联网结算;有1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了省内刷卡业务。

3.落实大病保险政策,稳步提升医疗待遇。2018年,城乡居民共有1015人达到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条件,赔付金额450余万元;城镇职工共有 1338人次达到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赔付金额 190余万元。

4.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扶贫政策, 助力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653人,由财政代缴参保费389.75万元,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二、机构设置

南溪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财务股。编制人数7人,在编4人,空编3人。

南溪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南溪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编制人数36人,在编 32人,空编4人。

南溪区医疗保障局与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执行统一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673.7万元,比2017年增加506.71万元,同比增加23.3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1。建卡贫困户各级财政代缴资金增加299.372万元。2.城乡居民区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017年30.75元/年/人增加到32.75元/年/人,全年增加68万元。3.机关公务员医疗费比上年增加30万元。

2018年度支出总计2673.7万元,比2017年增加506.71万元,同比增加23.3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1,建卡贫困户各级财政代缴资金支出增加299.372万元。2.城乡居民区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017年30.75元/年/人增加到32.75元/年/人,全年支出增加68万元。3.机关公务员医疗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5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9.99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5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34万元,占17.8%;项目支出2014.62万元,占8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73.7万元,比2017年增加506.71万元,同比增加23.3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有:1。建卡贫困户各级财政代缴资金增加299.372万元。2.城乡居民区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017年30.75元/年/人增加到32.75元/年/人,全年增加68万元。3.机关公务员医疗费比上年增加30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73.7万元,比2017年增加506.71万元,同比增加23.3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1.建卡贫困户各级财政代缴资金支出增加299.372万元。2.城乡居民区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017年30.75元/年/人增加到32.75元/年/人,全年支出增加68万元。3.机关公务员医疗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0.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7.68万元,同比增长19.37%。主要变动原因:1.建卡贫困户各级财政代缴资金支出增加299.372万元。2.城乡居民区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017年30.75元/年/人增加到32.75元/年/人,全年支出增加68万元。3.机关公务员医疗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0.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8万元,占18.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48.84万元,占63.19%;农林水(类)支出403.55万元,占16.46%;住房保障(类)支出34.77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50.96万元,完成预算95.7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09项): 支出决算为422.81万元,完成预算96.56%。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04.19万元,完成预算75.26%。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支出决算为1126.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救助(13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0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项):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社会发展(06项):支出决算为27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其他扶贫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3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预算97.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8万元,占6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9万元,占37.52%。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8万元,完成预算99.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同比减少0.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完成预算9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0.9%。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42人次,共计支出2.09万元。

无外事接待支出各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八、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区2018年整体项目绩效目标各项指标按期完成,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我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6161人,征收基金19480.57万元;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4315人,完成市上下达任务328800人的104.7%。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建卡贫困户医疗费”“离休干部医疗费”“新中国成立初退休干部医疗费”“机关公务员医疗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26.17万元,执行数为1126.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获得更好了的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全面完成了全区34万多参保居民的区级配套资金,让参保群众得到了实惠。

2.建卡贫困户医疗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6.328万元,执行数为506.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减轻了建卡贫困就医负担,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 “四重保障”措施。

3.离休干部医疗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7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13名离休干部全年门诊、住院医疗报销。

4.新中国成立初退休干部医疗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57名新中国成立初退休干部全年门诊、住院医疗报销。

5.机关公务员医疗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74%。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住院医疗报销待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区医疗保险区级配套

预算单位

医保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26.17万元

执行数:

1126.1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26.1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26.17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获得更好的基本医疗保障,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全面完成全区344000人的区级配套资金,让参保群众得到了实惠。

全面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任务数占计划数比例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32.88万人

344315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参保率

≧常住人口90%

99%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人均筹资标准

670元/人

670元/人

项目完成指标

其中:中央补助

362元/人

362元/人

项目完成指标

省级补助

62.5元/人

62.5元/人

项目完成指标

市级补助

32.75元/人

32.75元/人

项目完成指标

县本级补助

32.75元/人

32.75元/人

项目完成指标

个人参保缴费

180元/人

180元/人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

≧90%

95%


项目名称

建卡贫困户医疗费

预算单位

医保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6.328万元

执行数:

506.3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6.3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6.32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减轻建卡贫困就医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 “四重保障”措施

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保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人数

21653

21653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90%

≧9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财政代缴贫困户医疗保险标准

180元/人

180元/人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

≧90%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离休干部医疗费

预算单位

医保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万元

执行数:

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全区13名离休干部全年门诊、住院医疗报销。

当年完成7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任务数占计划数比例

≥70%

70%

项目完成指标

离休干部住院待遇享受人次

≥2017年住院享受待遇人次

24

项目完成指标

离休干部门诊享受待遇人次

≥2017年门诊享受待遇人

135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医疗费支出

100万元

70

项目完成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

病有所医、及时报销医疗费用

全面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

≧90%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新中国成立初退休干部医疗费

预算单位

医保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万元

执行数:

3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57名新中国成立初退休干部全年门诊、住院医疗报销。

 

当年完成7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任务数占计划数比例

≥50%

70%

项目完成指标

新中国成立初退休干部住院待遇享受人次

按实有人数享受

30

项目完成指标

新中国成立初退休干部门诊享受待遇人次

按实有人数享受

114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医疗费支出

34万元

34

项目完成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

病有所医、及时报销医疗费用

全面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

≧90%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机关公务员医疗费

预算单位

医保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70万元

执行数:

2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住院医疗报销比例。

 

当年完成74%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任务数占计划数比例

≥50%

74.07%

项目完成指标

机关事业人员住院待遇享受人次

≥2017年住院享受待遇人次

465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医疗费支出

270万元

200

项目完成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提高机关事业人员住院报销比例

封顶线内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提高10%

全面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

≧90%

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溪区医保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8万元,比2017年增加0.96万元,增长5.7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万元,主要是电脑及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09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项):指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1项):指机关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99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医疗救助(13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99项):反映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社会发展(06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其他扶贫支出(99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溪区医保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单位内设七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居民医疗保险股、职工医疗保险股、监管股、异地审核股、信息股。

(二)机构职能:我局是人社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我局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建立完善总额控制制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2、强化医疗监管,确保基金安全;3、强化政策宣传,巩固医保参保率;4、强化“四个确保”,落实精准扶贫,兑现贫困人口待遇;5、强化内控管理,规范业务活动,防范廉政风险。(三)人员概况:单位编制人数36人,均为事业编制,年末在职人数3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656.01万元 ,年中追加903.98万元,年终决算数为2559.99万元.比上年增加548.35万元,同比增长27.26%。本年年中追加903.9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270万元;新中国成立初退休干部医疗费34万元;建卡贫困户省、市及区级财政补助506.33万元;机关人员经费93.6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436.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6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5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5万元。比上年增加176.85万元,同比增长68.16%,增长原因: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2017年由财政代缴,2018年财政预算到单位,由单位自缴。

2.项目支出2014.6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3.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39.52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95万元。比上年增加220.83万元,同比增长12.31%,增长原因:增加了建卡贫困户省级财政代缴费。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人员经费按标准预算。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省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政策标准据实预算。

2.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按6000元/人/年预算。

3.项目支出预算注重规范。按实编制,按需编制。项目支出范围包含:离休干部医疗费、城乡居民区级财政补助、建卡贫困户医疗费代缴、医疗保险征缴、医疗保险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项目2124.58万元,主要支出内容:城乡居民区级配套、建卡贫困户医疗费代缴、离休干部医疗费、新中国成立初退休干部医疗费、机关公务员医疗费、城乡居民征收宣传费、医疗监管费及政策培训宣传费。

2018年年终决算项目支出2014.62万元,结余109.96万元,项目未按期支付完。原因:离休干部医疗和机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两个项目,根据业务需要,次年一季度才能全面完成。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5.57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同比减少0.52%。

(三)综合管理情况

  根据财务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财产管理、绩效管理、资金使用和审批等权利和职责等事项。同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使业务与监督分离,提高了业务活动的透明性,严格执行内部监督,防止了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四)整体绩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区2018年整体项目绩效目标各项指标按期完成,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显著。

1.2018年,我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6161人,征收基金19480.57万元;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4315人,完成市上下达任务328800人的104.7%。

2.2018年,我区有5家医疗机构分别开通了跨省、省内住院联网异地结算和省内门诊联网结算;有3家医疗机构开通了省内门特联网结算;有1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了省内刷卡业务。2018年,我区城乡居民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备案1561人次,省内异地备案直接结算996人次,结算医疗费524万元,其中:结算人次同比增长627%,医疗费同比增长670%。跨省和省内结算医疗费联网业务的顺利开通,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现金垫付、往返奔波"的困境。

3.截至 2018 年 12 月,现场检查两定机构386家次,抽审病历资料4900余份,检查住院病人3113人次,按协议处理违规医疗机构81家次,按协议处理违规定点零售药店44家次,追回违规报销基金100余万元。

4.2018年,城乡居民共有1015人达到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条件,赔付金额450余万元;城镇职工共有 1338人次达到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赔付金额 190余万元。

5.2018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653人,由财政代缴参保费389.75万元,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018年,贫困户住院9496人次,报销金额2465.4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报销1729.06万元,倾斜支付725.6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0.77万元,确保贫困人口区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我区两定机构较多,辖区内共有25家定点医疗机构,276家定点村卫生室,138家定点零售药店及诊所,监管难度较大。二是综合柜员制上线后,系统不稳定,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优化。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