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职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贯彻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加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跟踪监测,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加强对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12.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和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1.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做好2025年度医保征缴工作
医保局不断强化“线上+线下”全覆盖宣传引导、注重宣传策略,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医保制度优势宣传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群众对医保政策的关注,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从而提高群众参保意愿,力争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2025年参保目标任务数及各项医保工作。
2.强化监管,严打欺诈骗保行为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对欺诈骗保行为出重拳、下狠手、严厉打击,真正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高压态势。下一步将坚持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科学和各种检查方式,开展医保行业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医疗乱象专项治理。
3.加大基本医疗保障改革力度
继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深化改革,坚定扛起改革大旗,切实加强医保与医疗、医药的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入推进“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全面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杠杆作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医疗保障各项改革,实现群众减负、医院获利、药企发展、基金安全四方共赢,推动我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概况
区医疗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3个:包括:1.办公室(党建办公室);2.综合业务股(基金监管股);3.财务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未单独预算。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在职职工41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公人员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3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23929.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219.32元、卫生健康支出8512530.13元、住房保障支出582179.64元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9823929.09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176264.61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区级配套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费区级配套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未在我单位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9823929.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23929.09元,占收入预算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9823929.09元,其中:基本支出7508429.09元,占支出预算的76.43%;项目支出2315500元,占支出预算的23.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23929.09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23929.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219.32元、卫生健康支出8512530.13元、住房保障支出582179.64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23929.09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4176264.61,主要是因为本年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区级配套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费区级配套项目资金预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未在我单位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219.32元,占7.42%;卫生健康支出8512530.13元,占86.65%;住房保障支出582179.64元,占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05391.5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827.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福利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6727.1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65107.7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1043.59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事业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7097.7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410600元,主要用于:医保政策培训费、宣传、基金监管工作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79900,主要用于:专家评审费、个人权益记录、档案管理工作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732853.9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等。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250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退休干部医疗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奖代补项目。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82179.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08429.09元,其中:
人员经费6736696.4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771732.6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3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务用车已报废,故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元,较2024年预算下降62.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进行预算。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1732.66比2024年预算增加138112.23元,增加21.7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示例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救助(13)城乡医疗救助(01):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
11.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中央部门网站
省内政府网站
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