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
宜宾市南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宜宾市南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系机改后新成立部门,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根据《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办公室、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南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2019〕9号)文件,区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实施各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命令权。
3.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托管区城镇管理大队相关工作职能。
(1)负责建成区内(含公园、广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包括占道经营、临时搭建、以街为市、夜市、骑门摊、游摊、占道餐饮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建成区内(含公园、广场)对影响市容的擅自占用、摆摊设点、流动售货、停放非机动车辆、堆放物料实施监督管理。
(2)设置集贸及停车场(点)、洗车场(点)、脏车入城实施监督管理。
(3)承担户外广告位置和规格的审查、批准,并对影响市容的广告、霓虹灯、广告牌、标语牌、橱窗、店招店牌、灯箱、宣传栏等进行监督管理和拆除;负责对乱张乱贴、乱印发印刷品及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城市管理“五乱”(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外乱象)及坐商不归店、农贸不归市、流动售货、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店招牌、标语牌、宣传栏、雨棚和雨伞、临街建筑物阳台吊挂物品等执法管理。
(5)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整治。
(6)负责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数字案件办理。
(7)负责城市管理占道审批,并录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8)负责将所办理的城市管理执法案件录入“宜宾市智慧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4.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相关的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相关的具体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6.受理行政违法的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
7.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执法审核制度。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8.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负责配合各行政部门监督抽验、行业整治等活动。
10.负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 根据省市区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管理,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 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层执法力量大加强相关要求,进一步开展城市违法乱象巡查督查和联合执法,加强市容市貌监管,纠正处置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努力实现长效管理;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结案审查、审核和强制执行案件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处罚的行政赔偿、行政执法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系统的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督查、行风督查,对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执法人员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5. 负责法制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守法意识和文明素养。
6. 落实《宜宾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对投诉举报较多、群众反映较大的餐饮、烧烤夜店经营户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 开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执法治理;严格城市道路的占道经营,拆除违章棚伞、居民临街吊坠物品等。
8. 开展临时广告占用城市公共空间收费管理,开展建城区范围内路口商家违规广告清理、拆除等管理。
9. 贯彻《区政府关于禁止脏车入城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专人专班全天候设卡防查,防止脏车入城,强化道路扬尘管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10. 加强对收缴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占道经营三轮车、商家货物等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置。
11.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综合业务股;(4)案件管理股;(5)督查股。
根据2021年9月8日宜宾市南溪区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专题工作会精神,区城管大队已于2021年9月9日调整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职数5名;2022年在职职工8人,均为公务员。
根据2021年9月8日宜宾市南溪区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专题工作会精神,区城管大队已于2021年9月9日调整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管,城市管理大队参公编制15名,在编在岗10人,聘请城管协管人员56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5169.2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5421.4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6.24元、卫生健康支出41496.85元、住房保障支出105364.68元等。2022年收支总预算6245169.22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47815.77元,主要是因为根据2021年9月8日宜宾市南溪区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专题工作会精神,区城管大队已于2021年9月9日调整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管。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6245169.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5169.22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6245169.22元,其中:基本支出4745169.22元,占支出预算的75.98%;项目支出150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24.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45169.22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5169.2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5421.4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6.24元、卫生健康支出41496.85元、住房保障支出105364.6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45169.22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747815.77元,主要是因为根据2021年9月8日宜宾市南溪区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专题工作会精神,区城管大队已于2021年9月9日调整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管。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542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96.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6.24元,占1.33%;卫生健康支出41496.85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105364.68元,占1.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435421.4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城市管理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城市管理大队正常运转的项目支出,包括餐饮油烟整治、脏车入城治理、城市“五乱”治理、城市管理数字案件办理、占道审批、涉案财物管护、商铺普查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大队正常运转的部分基本支出,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2886.24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7816.85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68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364.68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45169.22元,其中:
人员经费3966522.7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78646.4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4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9000元,公务接待费35000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69000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486.64%,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9月8日宜宾市南溪区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专题工作会精神,区城管大队已于2021年9月9日调整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使用车辆共有7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其中:3辆皮卡轿车归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剩余4辆皮卡轿车归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所有。
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城市管理大队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000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9月8日宜宾市南溪区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专题工作会精神,区城管大队已于2021年9月9日调整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管,增加了业务,同时严格按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进行预算。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各省、市州、区县工作对接及交流合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8646.45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8050.45元,减幅13.1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使用车辆共有7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其中:3辆皮卡轿车归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剩余4辆皮卡轿车归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所有。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支出分政府经济科目(按功能)(新)
宜宾市南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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