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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22 10:00:00

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城乡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规章。拟订本区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抗震设防和城乡环境治理等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内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2.承担推进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房地产

业的发展规划,加强对房地产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加强旧城改造、既有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的责任。组织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及建设行业管理、建设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燃气、供水、排水、园林景观等)建设项目的提出、审批、指导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燃气行业工作。承担市政园林的监察,建成区城市道路、路灯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对损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承担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和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挖掘城市园林绿地、城镇道路的行政审批事项。

4.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用设施(环卫设施除外)建设。

5.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拟订全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指导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加强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加强建设工程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指导白蚁防治工作。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6.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国外、省外、市外、区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输出与技术交流。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区建筑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协调服务和帮助支持,培育建筑品牌企业,加快建筑业发展。负责本系统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区级建设行业民间组织的工作。

7.拟订全区供水排水规划,指导建制镇、街道排水规划工作。指导城区排涝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管理,制定全区供水行业服务指标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市供排水管理、饮用水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城镇管理职责划出到宜宾市南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实施项目攻坚行动,全力以赴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高标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城市规划、中省市政策投向、城镇化需求、民生需求补短板4大领域,实施“项目奋进年”行动,稳步推进重点项目。2025年,我局牵头负责实施的城乡建设发展重点项目36个,总投资83.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65亿元,新建项目8个,续建项目19个,已完工项目2个,完成投资17.98亿元。通过实施城乡环境融合发展场镇补短提升、7个建制镇排水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二是高效率做好对上争取。紧盯中省市政策导向和投资走向,持续在项目“谋划、申报、实施”上聚焦发力,积极争取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包装策划重点项目84个,争取到位中省无偿项目资金0.57亿元,国债资金1.42亿元,对上争取到位资金总量列全市住建系统第三,为全区城市拓展和功能完善做足资金保障。三是高质量推进城市发展。遵循“以产聚人、营城聚产”逻辑,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按照“西融、东延、北拓、南联、中优”思路,有序开发江屿城、职教城,规划建设长江第一湾,加快产城大道等市政骨架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竣工投用东门连接线、新城大道、渝昆高铁站前广场及连接线一期等项目,促进城郊区域的内外交通联系,实现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的高效衔接,为片区土地的高效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力支撑。启动南溪区北部、东部、中部、西部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城区周边融合发展。

2.实施卓越建造行动,奋力激发建筑产业动能。一是培育壮大本地建筑企业。认真落实《南溪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对重点建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资源支持和专业指导。积极走访规上建筑企业,收集企业困难与建议,联合各部门力量协调企业问题,助力建筑业发展。目前全区有建筑业企业332家,比去年新增72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60家,比去年新增48家。2025年前三季度,我区规上建筑企业申报建筑业总产值28.08亿元,在全市排名第四。二是吸引区外建筑企业投资。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本地重大项目为引领,积极引进外地优质建筑企业来南注册子公司,为本地建筑企业注入新的活力。积极联动君正、亿胜等优质建筑企业,依托丽雅集团、亿胜集团等优质资源,全力拓展区外市场,2025年引进2家区外建筑企业。三是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推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暗标盲评”、小额工程平台交易,为本地建筑企业提供更多参与工程总承包和专业分包的机会,保障其竞争优势。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检查在建项目30个,重点检查合同履约、人员到岗、实名制工作等内容。开展“三包一挂”整治工作,查处4起违法转包案件,共计处罚20157.1元。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主体的市场行为,有效净化我区建筑市场。                         

3.实施住房宜居行动,稳中求进保房地产市场平稳。一是全力做好“保交楼”“保交房”工作。筹集资金2.278亿元顺利完成宜宾恒大名都“保交楼”项目续建及交付工作,共计完成交房1490套,受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激励通报表扬。加快推进丽雅蘭宸和宜源学府2个“保交房”项目641套住房交付,目前两项目涉及本年度交房的楼栋均已全部封顶,确保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房。二是探索房地产“市场+保障”发展新模式。加快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广泛开展住房需求调研,研究房地产促进政策和开发满足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住房产品。加快住房分类保障体系建设,全覆盖开展公租房专项清理,满足低收入无房群体住房需求;加快推进罗龙产业园区2080套租赁住房、宜源学府180套人才公寓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引进人才等特定群体住房需求;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包装项目4个。大力开展“三大工程”谋划,梳理上报城中村改造项目4个,积极争取24.7亿元政策性贷款,计划以商品房形式新建安置房3634套。其中列入2025年改造项目一个,获批贷款7.5亿元,已到账7500万元。三是积极探索“好房子”打造。以人民群众安居为基点,锚定“好小区、好配套、好建筑、好户型、好服务”五大方面,全力推进“好房子”建设,计划在江屿城片区、桂溪湖片区、东门片区根据最新规划分别打造“好房子”项目试点,满足高端住房需求。

4.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精准发力推动城乡融合。一是着力推进中心镇建设。坚持片区协同发展,优化片区格局,通过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功能配套、基础建设一体谋划、有序实施,加快破除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2025年我区大观镇、裴石镇、仙临镇三个中心镇计划实施各类建设和产业项目35个,项目总投资13.1亿元,计划完成年度投资10亿元。截至目前35个中心镇项目已开工34个,完成投资7.55亿元。二是着力完善城乡配套功能。按照“城乡统筹、区域集中、互通共济”思路,持续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配套功能,逐步将城市功能延伸到城乡区域。投入3.424亿元,有序谋划病害排水管网整治及防涝能力提升、护城溪排污渠改造二期等5个项目,全面开展城区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处理厂新改建工程,新改建污水管网20.3公里,消除城镇污水收集空白区,污水集中收集率得到大幅提高,1-9月我区污水集中收集率已达64.24%,全市排名第一。改造老旧燃气管网33公里、更新改造老旧小区庭院供水主管网5.8公里,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气用水,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三是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遵守以“窄路密网”理念,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的乡村聚居点,高水平推进长江第一湾欢乐新村、大观新添聚居点规划建设,目前大观新添聚居点样板房、宜临中心、幼儿园已完工。围绕“美丽南溪·宜居乡村”建设目标,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新(改)建乡镇公厕14座、乡镇压缩中转站3座,购置240L垃圾桶360个、25L户分类桶2100个;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将生活垃圾收运纳入数字化监管平台。这些项目的实施大幅度提升了全区乡镇整体形象,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加宜居的环境。

5.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扩面增效提升城市品质。一是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积极申报城市更新试点项目,主动研究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更新政策,完成《2024年度宜宾市中心城区城市体检报告》编制工作,投入9.23亿元,实施城市更新项目6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31亿元。加大南溪古城保护开发力度,启动“四门四街”修缮改造,完成历史建筑挂牌10处。依托城市更新行动,以县城精修细补十项工程为抓手,对南溪街道青龙片区等7个老旧小区1123户9.86万㎡进行升级改造。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计划增设15台,目前已全部开工,已完工14台。二是优质化推进宜居城市建设。以绿色低碳为导向,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及绿色发展,构建“城市公园—片区公园—口袋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建成投用滨江生态体育公园和北山公园,新建口袋公园4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3%。加快构建城市“停车+充电超级快充”生活圈,实施智慧停车场新改建项目,新改建停车位405个。实施夜间照明补短工程,加快推进长江沿线绿廊、东门广场绿地等重点项目,增强城市吸纳集聚能力,持续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三是常态化推进城市物业管理。扎实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指导长江大院小区完成省级美好家园示范点申报。深化物业行业监管,出台《宜宾市南溪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试行)》,2家物业公司荣获全市红榜物业服务企业称号。会同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2个。做好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归集维修基金1474.2万元,使用维修金项目30个共计99.94万元。

6.实施安全整治行动,兜牢兜实三条底线.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房屋安全、有限空间、消防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累计检查企业和点位234个,排查安全隐患833个,消除重大安全隐患5个,约谈提醒企业业主和项目16次,立案调查违法行为45起,查处违法企业和个人29家,处罚金额80.21万元。重点加强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共检查燃气企业5家,燃气使用公共场所200余个,整改隐患87条。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风险隐患排查,共发现危旧房屋1270栋,正采取专业鉴定、安全管控、工程整治措施销号。安全隐患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工作,完成全区燃气管道摸排,发现隐患81个,完成整改76个。二是守牢环保底线。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攻坚,抓好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八个100%”。目前,累计5个工程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监测系统安装。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类约谈29次,大气污染防治类行政处罚13起,处罚款38.76万元,严格监管、以罚促管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三是防范信访风险。积极妥善做好房地产领域信访维稳风险评估和预防处置,加强地标国际、天际上城、恒大名都、酩博和居等问题楼盘处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督在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落实情况,处理各类因欠薪问题的信访案件24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总额达120余万元。2024年我局共处理各类信访件2500余件,已办结2409件,办结率达97.412% ,对收到的信访件做到100%处理回复。

7.实施强基提能行动,努力锻造作风优良队伍。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促工作,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协同发展,全面提升住建系统党建品牌影响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今年,开展集中学习12次、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0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引导党员干部在项目一线抓落实、促发展,以创建示范党支部为总抓手,全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通过能并则并的原则将审批环节由40个并联至15个,审批时限压缩到30—38个工作日,对建设项目推行联合验收,避免企业多头跑、多次跑,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3-6个工作日。对行政审批情况进行回访,及时发现问题予以改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持续深化作风整顿,建立帮办、代办、上门、提前介入等服务机制,制定《“一站式服务”管理制度》等4项服务制度,让企业和群众真正享受“一站式”服务。1-6月并联办理施工许可14件,联合验收13件,落实帮办代办8件,落实容缺承诺办理4件。三是夯实作风建设。聚焦住建领域重点工作,持续深化作风转变,为项目快速落地、顺利实施提供“保姆式”服务,精准施策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再上台阶。常态化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多元推进警示教育落细落实,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大力弘扬“争闯拼”精神,始终保持“争”的勇气、“闯”的劲头、“拼”的姿态,以一流标准、一流作风、一流水平推进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局机关属行政单位,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内设8 个股室:办公室(挂安全监管股牌子)、行政审批股(挂信访工作室牌子)、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挂消防审查验收股牌子)、建设管理股(挂统计工作股、建筑物抗震办公室牌子)、城乡融合发展股、市政园林管理股、供排水管理股、行政执法股。

部门下设二级预算单位6个: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建筑建材产业和项目发展中心、质安站、村镇建设所、征收中心、市政园林所,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建筑建材产业和项目发展中心,其他事业单位4个。

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5年在职职工92人,其中:公务员15人,参公人员23人,事业管理人员24人,事业专技人员22人,机关技术工人1人,事业技术工人1人,事业普通工人6人。退休人员5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395360.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8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246.6元、卫生健康支出842885.43元、节能环保支出155636200元、城乡社区支出20470439.98元、农林水支出6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281588.6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186213360.61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272922.51元,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原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和环卫所人员和项目整体划转到南溪区综合执法局。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186213360.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395360.61元,占收入预算的98.4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8000元,占收入预算的1.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86213360.61元,其中:基本支出18630560.61元,占支出预算的10.00%;项目支出167582800元,占支出预算的9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6213360.61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395360.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8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246.6元、卫生健康支出842885.43元、节能环保支出155636200元、城乡社区支出20470439.98元、农林水支出6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281588.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395360.61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6998922.51元,主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原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和环卫所人员和项目整体划转到南溪区综合执法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2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1.08%;卫生健康支出84288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0.46%;节能环保支出15563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4.86%;城乡社区支出1765243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9.63%;农林水支出600000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3.27%;住房保障支出12815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0.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4980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32437.8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福利费支出和退休职工管理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02107.5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04992.6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1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4385.1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5年预算数为3456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污水处理费缴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1076200元,主要用于:PPP项目可用性付费及运营维护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574815.97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381554.97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8773.79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1184723.54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为4082571.71元,主要用于:一是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二是建筑工地管理工作经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南溪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电费项目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281588.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395360.61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50771.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79788.7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公务接待费64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64000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餐饮费等,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对上、对外衔接,协调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818000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3274000元,原因:因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原环卫所整体划转到南溪区综合执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城区环卫经费和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费。

(二)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81800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的100%。

(三)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281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及溪河取水泵站年度水资源税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25855.35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69855.35元,原因:本年度口径改变,2024年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在部门预算中的口径属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本年度调整到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导致本年度预算人员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车辆保有量为3辆,比上年度增加1辆,原因是移交了南溪区华丰园林公司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至区园林所。无单价在10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在2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资金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

14.部门2025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