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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21 10:00:0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建成区城市道路、路灯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对损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挖掘城镇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和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审批。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南溪城区路灯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对4000余盏路灯进行节能化改造,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降低南溪区城区路灯照明电费及管理维护费用的支出;

2.全面完成第一湾生态公园提升项目建设,提升公园品质;

3.完成纵十一路和昭德路延长线建设,新建道路1020余米;

4.完成兴融街、文化路东段口袋公园建设;

5.推进桂溪河生态公园建设;

6.开展2025年国庆氛围营造、2026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7.开展市政道路窨井盖整治;

8.完成城市市政桥梁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安装物联网感知设备,监测城市桥梁的安全运行;

9.完成全区绿化资产的清点工作,制定南溪区市政绿化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办法,提升管护主体的维护积极性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10.加强市政园林板块的外出学习工作,开展城区老旧围墙的美化提升方案设计工作,提升城市形象;

11.持续常态化做好市政道路、桥梁、城市亮化、绿化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市政绿化亮化设施管护质量和安全运行。

二、部门概况

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是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是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人。本单位2025年在职职工9人,均为事业人员。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5.9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47万元、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2万元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755.9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89万元,主要是2025年减少了在职职工1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2025年收入预算75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91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占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2025年支出预算75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0.63%;项目支出60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79.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5.9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9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47万元、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2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5.9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2.8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在职职工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1万元,占2.32%;卫生健康支出8万元,占1.06%;城乡社区支出118.47万元,占15.67%;农林水支出600万元,占79.37%;住房保障支出11.92万元,占1.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福利费支出和退休职工管理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定额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118.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南溪区路灯及景观灯照明电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作为应急保障用车使用。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5年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无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园林管理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

(二)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政园林管理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

(三)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市政园林管理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宜宾市南溪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755.9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136.38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9.5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00万元。

十、名词解释(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805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120501: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12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单位收支总表

2.单位收入总表

3.单位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